湖南常德政协主席会议:九条建议应对老龄化难题
来源:人民网-中国政协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1-05-09
今年四月下旬,常德市政协主席刘春林带领部分委员深入城乡及各类养老机构,进行视察、调研。
日前,常德市政协五届四十二次主席会议就如何应对“老龄化”社会,进一步明确政府在养老服务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与市委、政府专题协商。
常德市60岁以上的老人达99.3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7.3,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人口老龄化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其中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达到10.1万人,空巢老人占老年人口的一半。近年来,常德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和社会热心人士在开展养老服务工作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令人高兴的成绩,但养老服务工作还存在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老人安,则国家安;老人乐,则国家乐;老人福,则天下苍生福。养老服务,是各级人民政府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责任。政协主席会议就此提出九条建议:
制定养老服务工作规划。明确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养老服务工作的责任;进一步推进政府主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的养老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保障体系,把老年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土地供应规划,把养老服务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把扶持和鼓励发展老年服务产业作为落实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
积极发展老龄产业。制定发展老龄产业的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老龄产业,积极帮助社会力量开办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家政服务业,开发适合老年人生理特点的产品和个性需求的用品。
大力加强社区养老。社区养老服务涵盖生活照顾、家政服务、康复救护、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内容,以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
逐步完善政府供养制度。政府应在解决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基本生活费问题的基础上对高龄、独居、失能等困难老人发放政府补贴,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帮助;对非营利性的民办养老机构,按照床位数、供养人数等条件,由政府给予适当的营运补贴。
积极建设老年公寓。面对较大的老年群体,应该毫不犹豫地采取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形式,积极建设产权多样、设施齐备、环境优雅、服务周到、收费合理的老年公寓,以满足部分老人不断增长的需求。
加快建立“新农保”制度。应从农村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制定科学的缴费标准,认真落实财政补贴,实行缴费与待遇挂钩,探索“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策的衔接办法,努力提高“新农保”的经办能力。
为体弱老人提供日间托老服务。政府应积极扶持办社区托老所,使老人在托老所不仅有吃、有喝、有玩,还能享受到身体保健和精神慰藉,也解决中青年人忙于工作而无暇照顾体弱多病父母
开展以房养老的试点工作。不少老人自己虽有房子,却全靠有限的养老金过日子,生活并不宽裕。可以仿照购房按揭的办法,开展以房养老的试点工作,以解决相当部分养老经费的来源问题。
逐步规范养老服务行业。及时规范、引导全社会逐步建立覆盖广泛的社会养老机构。建立准入制度,对各类福利院、养老院、敬老院等提出明确的办院条件;建立行业服务标准,明确养老风险的责任划分;建立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养老服务的联动机制,形成政府担负主导养老、社会组织和个人服务养老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