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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筹备成立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0-07-29


 
关于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筹备成立情况的报告
(2010年1月30日)
曾 琦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同志们:
经过各方面的努力,中国老龄产业协会成立的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现在,我受筹备工作小组的委托,向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筹备工作情况,请各位会员代表予以审议。
一、产业协会成立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1.6亿,约占总人口的12%。预计到本世纪中叶,我国老年人口将超过4.3亿,约占总人口三分之一。老年人对衣、食、住、行、医疗、保健、精神消费等方面的需求,使老年消费在社会总体消费中的比例持续上升,将带动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投资结构的变化,促使老龄产业迅速兴起。发展老龄产业,不仅是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求的需要,也是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是老年人口大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培育、发展老龄产业仅仅依靠政府力量还远远不够,必须动员、支持和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共同推进,逐步建立政府宏观管理、社会组织搭台、各方力量兴办、多种形式并存、机构自主经营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进而实现老龄产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形式多样化、服务对象社会化和服务队伍专业化,以适应人口、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客观需要。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按市场的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十六届六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的政策,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2007年5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全面、系统的提出了推进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改革和发展的总体要求、工作方针和目标任务,为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了有力的政府支持和政策保障。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成立中国老龄产业协会,有利于在政府部门的宏观管理和指导下,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市场行为,团结全行业共谋产业发展大计,共同促进老龄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产业协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的宗旨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社会建设为中心,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为政府服务、为老龄产业服务、为会员企业服务、为社会的文明进步服务,依法维护会员权益,培育、促进我国老龄产业健康发展。其具体业务范围是:研究制定老龄产业“行规行约”并监督执行,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提高行业整体素质,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和行业整体利益;参与制定国家老龄产业发展规划,向政府部门提出有关产业政策、经济立法等建议;受政府委托,参与老龄产业重大投资、开发项目的前期论证,协调对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监督管理;经政府部门批准,在相关部门业务指导下参与制定、修订、评定涉老服务机构、生产企业的相关标准,参与行业服务和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服务项目和产品的认证、评估、鉴定、推广;组织产业调查和行业指标统计及成果的开发应用;配合政府部门进行为老服务相关职业技能的鉴定考核;组织行业内有关评选表彰活动。建立老龄产业信息网络,按照规定编发行业刊物。组织会员研发老年产品,引进、推介国外优质同类产品。开展从业单位、社会组织间的国际合作交流活动,考察、借鉴先进经营模式及管理经验。根据需要举办交易会、展览会。组织从业人员的各类培训等。受政府部门或其他有关单位委托,承办与老龄产业有关的工作。
三、产业协会筹备成立的主要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积极发展老龄产业,增强全社会的养老服务功能”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国老龄产业发展的实际状况,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积极引导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我国老龄产业的健康发展。在全国老龄委领导的倡导和支持下,全国老龄办决定筹备成立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并为此组成了由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陈传书任组长的产业协会筹备工作小组。筹备工作于2008年11月中旬正式启动,随即向民政部报送了关于筹备成立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的申请。与此同时,全国老龄办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12个部委发出《关于征求对成立中国老龄产业协会有关问题意见的函》,通报了情况,听取了建议,统一了认识,取得了支持。2009年6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全国老龄委主任回良玉批示同意成立中国老龄产业协会。2009年7月,民政部下达《民政部关于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筹备成立的批复》(民函【2009】170号),批准成立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并作为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
四、关于《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章程》(草案)的起草和会徽的设计
(一)关于《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章程》(草案)(以下简称《章程》)的起草。
筹备工作小组在起草过程中,一是严格按照民间组织管理部门规定的基本要求,及时报送审核,反复修改完善。二是主动送达相关政府部门特别是老龄产业的行业管理部门征求意见,认真吸取采纳建议。三是根据组织管理程序,提请全国老龄办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报请民政部党组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呈报国务院办公厅审核、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
章程是规范社会团体组织建设和业务工作开展的准则。《章程》(草案)起草的主要政策依据是1998年国务院令第250号《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共八章四十九条,分别为总则、业务范围、会员、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资产管理和使用规则、章程的修改程序、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以及附则等。根据协会行业管理组织的属性,结合我国老龄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章程》(草案)明确了协会的宗旨和定位;突出了以服务为主要目的业务范围;强调了公开透明的民主程序。
  我们认为,即将提请本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章程》(草案),符合国家对社会团体设立的总体要求,组织定位明确,业务范围适当,既顾及到我国老龄产业发展现状的客观需要,也为机构今后在更加广阔的业务领域保留了拓展空间。
(二)关于会徽的设计。
作为全国老龄产业的行业管理组织,拥有并使用专有会徽,对树立机构形象,强化组织宣传具有积极意义。中国老龄产业协会会徽图案由筹备工作小组邀请专业设计单位设计,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并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基本确定了现在的会徽图案。会徽的主体以两枝麦穗托起的“老”字为中心图形,以“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的中英文全称和英文名称缩写字母构成圆形图案。圆形象征本会如旭日初升,前途光明,寓意和谐、团圆和美满。以篆体“老”字为核心主体,代表中华民族悠久的传统文化,彰显本会以促进老龄产业发展为己任、以服务老年群体为使命的工作理念。圆转、流畅的字体与图案整体相辅相成,浑然一体。金色麦穗蕴涵丰收、成果之意,预示中国老龄产业蒸蒸日上、硕果累累的美好愿景。使用黄色为背景主色调,寓意温馨、辉煌。红色“老”字,象征蓬勃发展、充满生机的老龄产业。“中国老龄产业协会”中英文全称采用绿色文字,体现组织的顽强生命力,昭示本会与社会大家庭同生共荣的机构文化。会徽整体色调明快、层次分明、寓意深刻、便于识别。今天正式提请预备会议审议通过。
五、关于会员的组织发展和会员代表的推荐
《章程》(草案)规定,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实行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制。鉴于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尚未正式成立,会员的组织发展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这项重要工作还需要统筹规划,整体安排,分步实施。为了开好首次会员代表大会,我们采用推荐与邀请相结合的方式,在自愿申请加入的前提下,由各地老龄工作机构、各有关部门以及产业协会筹备工作小组共同推荐邀请创始会员277个。其中单位会员202个,个人会员75位。根据各地、各单位、各领域会员推荐情况,本着广泛性与代表性相兼顾的方针,推荐了 个单位会员和   位个人会员作为代表出席产业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占会员总数的比例为 %。
六、关于第一届理事会和领导机构组成
为了适应产业协会发展需要,充分体现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综合性行业协会的特点,筹备工作小组认为,第一届理事会和领导机构组建应主要体现四个原则:
一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文件精神,按照 “政会分开”的原则,第一届理事会理事中,兼职行政官员的人选安排应适量。另外,目前各地老龄工作机构推荐的理事人选绝大部分为现职老龄办负责人,我们建议,待地方老龄产业组织逐步建立后,各地老龄办负责人应不再以省级老龄办名义、而应以省级老龄产业组织名义加入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理事会。
二是要体现涉老行业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作为产业协会服务主体的原则。理事会成员中,从事老龄产业的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的代表应占有一定比例。
三是坚持民主程序的原则。第一届理事会的组建必须严格按照《章程》和“选举办法”规定的民主程序,通过与有关地区、有关部门的充分协商、酝酿,认真按照理事人选的推荐条件,提名推荐名单,经筹备工作小组审核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和第一届理事会,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
四是认真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严格执行报批制度的原则。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和领导机构组成方案,已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报请全国老龄办主任办公会议审核同意。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推荐名单,已经民政部党组研究同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中央组织部已批准陈传书、褚平两位省部级现职领导,兼任协会会长和副会长。
根据上述原则,提名理事推荐人选88名;常务理事推荐人选27名。
根据国家社团管理相关法规,为切实履行对产业协会的组织领导,全面规划,统筹协调,加强指导,着力推动,全国老龄办提名推荐民政部党组成员、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中国老龄协会会长陈传书兼任中国老龄产业协会会长;推荐国家行政学院原副院长张修学担任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推荐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褚平兼任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副会长;推荐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总裁杨超兼任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副会长;推荐全国老龄办主任助理曾琦兼任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和法定代表人;推荐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张恺悌兼任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副会长;推荐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陈忠发担任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副会长;推荐河南飘安集团董事局主席王继勇担任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副会长。
七、关于产业协会顾问的聘请
为切实加强对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全面规划,统筹协调,整合资源,着力推动我国老龄产业的健康发展,经全国老龄办研究,筹备工作小组商相关领导同意,聘请多吉才让、李子彬、王建伦(女)、郑一军、孙广相、程法光、韩新民、于永湛、程文栋为中国老龄产业协会顾问。
八、关于会费的收取与管理 
按照《章程》(草案)的规定,协会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会费收入、会员捐款、政府资助和有偿服务等。根据当前涉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经济承受能力,参照相关全国性社团的会费标准,我们起草了《中国老龄产业协会会费标准与管理办法(草案)》,提请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九、关于第一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成立大会日程和议程安排
(一)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于30日上午8:00举行,主要议程为:
1、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负责人宣读《民政部关于同意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筹备成立的批复》;
2、通过《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章程》(草案);
3、通过《中国老龄产业协会会费收缴标准及管理办法》;
4、选举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
5、通过《关于召开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6通过《关于聘请中国老龄产业协会顾问的决定》;
(二)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
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于30日上午举行,主要议程为:
1推选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2推选中国老龄产业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3任命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副秘书长;
4中国老龄产业内设办事机构组成及职能规定说明;
5、通过《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成立大会
成立大会于30日下午15:00举行,主要议程为:
1、简要介绍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筹备成立和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基本情况;
2宣读《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决议》;
3、介绍当选中国老龄产业协会主要领导成员;
4、中国老龄产业协会会长讲话;
5、单位会员代表致辞;
6、个人会员代表致辞;
7、理事代表致辞;
8、颁发《中国老龄产业协会顾问聘书》;
9、顾问代表讲话;
10、民政部领导同志讲话。
  在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筹备成立期间,各级领导亲切关怀;国务院办公厅全力支持;民政部精心指导;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全国老龄委相关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和广大涉老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社会各界热情关注。在此,我谨代表筹备工作小组的全体同志致以由衷的感谢!
  各位代表:
  中国老龄产业协会成立在即,这将成为我国老龄产业发展史上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我们全体工作人员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决心不负全体会员寄予的厚望,和大家一道携手互勉,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建功立业,为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的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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