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国:确保明年实现省地县三级老年人优待政策全覆盖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日期:2014-07-24
在今天召开的全国老年人优待工作会议上,全国老龄委副主任、民政部部长、全国老龄办主任李立国指出,要加快健全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政策体系,确保2015年实现省、地、县三级老年人优待政策全覆盖。
李立国在讲话中充分肯定老年人优待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在政务服务方面,19个省(区、市)建立了高龄津贴制度,22个省(区、市)出台了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等地建立了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青岛率先探索试行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海南、重庆等地在落实养老保险、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殡葬救助等制度时,给予老年人适度倾斜与照顾。
在卫生保健方面,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网点不断增多,老年病医院、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建设步伐明显加快;老年人疾病预防、健康管理和健康指导普遍施行,大部分省(区、市)坚持每年定期为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免费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全国超过88.8% 的65岁以上老年人纳入健康管理体系; 31个省(区、市)均对老年人实行普通挂号费减免,很多地方为老年人就医开通绿色通道、家庭病床等特色服务。
在交通出行方面,城市公共交通实现70岁以上老年人票价普惠,很多地方将年龄下移至65岁甚至60岁,备受老年群众欢迎;机场、火车站、体育场、公园、商场等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速度加快;北京、吉林、云南等很多地方开始探索实施交通出行的意外伤害保险,山东、江苏等地开展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在商业服务方面,水、电、暖气、燃气、金融、保险、电信、通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商业服务单位,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
在文体休闲方面,各级各类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实现对所有老年人免费开放,旅游景区、健身场所、影剧院等经营性单位也积极为老年人提供优惠和便利。
在法律服务方面,各级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对涉老维权案件做到依法及时立案、及时处理、及时执行,并通过多种方式为老年人维权提供便利。
李立国强调,我国正处于发展关键期、改革攻坚期和矛盾多发期,也是我国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老龄问题日益凸显的特殊时期。要不断创新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实现形式,在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市场的作用,运用财税政策杠杆作用,调动市场力量提升老年人优待水平;稳步提高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整体水平,率先在卫生保健、交通出行、商业服务、文体休闲等领域为外埠老年人提供同等优待,逐步拓展同等优待范围;加快建立面向高龄、困难、失能老年人的高龄津贴制度、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尽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加强无障碍适老环境建设,深化面向贫困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探索建立面向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监护制度,在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灾后危房重建等,予以老年群体优先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