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文炯:建议实施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日期:2012-07-02
在今天上午举办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讨会”上,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何文炯教授在会上发言,他在会上针对养老服务体系存在的一些问题给出了自己的八条建议。
第一,一定要明确政府的职责。一是对基本的养老服务,应该由政府直接提供;二是补充性的养老服务,国家应该建立规制,由政府实施监管,通过政策鼓励和引导民间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从目前现实来看,要注重发挥市场和社会的力量。
第二,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源配置应该往居家养老更多倾斜。一是要鼓励居家养老,所有政策出台,要鼓励居家养老,也就是说,凡是能够住在家里的,就要想办法住在家里,各种政策要让他住在家里,实在没有办法的就住在养老院里去。二是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养老服务企业和NGO、NPO组织的发展,也就是在社区和社区周围也建立相关的企业,通过鼓励这些企业,这个是重点,就是为居家养老提供配套的产业服务。当然也包括了非盈利机构。三是一定要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购买能力。
第三,优化机构养老资源配置。机构养老,总的来说还需要增加,但是更重要的应该是什么呢?优化资源配置。这个配置是什么呢?调整优化结构,所以第一是要优惠政策,通过优惠政策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加快发展。民办养老机构现在在土地、税收、法律地位等等这些方面,目前还很不明确,需要支持。二是要加快发展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我们现在有一些办得不是很理想的,需要通过转制改造,转过去,变为民营的。三是要发展护理型养老机构,或者增加护理型的床位。
第四,实施养老服务补贴制度。这些建议,浙江省先提出来,浙江省已经准备实施了。前年和去年我参加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规划的编制过程中,民政部和发改委、财政部也基本接受了这个观点,就是要实施这种制度,为什么呢?从我们现有的对护理保险制度、养老制度研究表明,现阶段办一个社会保险性质的护理保险是有困难的,应该先对穷人和优抚对象实施,定位是什么呢?身体状况、家庭经济状况比较困难的那一部分人群,前提是什么呢?进行需求评估,用财税保障。
第五,制定养老服务行业规范。特别要注意以家庭养老为主这样的制度之下,有亲情所在,情况也了解,照顾老年人比较方便,但是社会化以后,成本要提高,法律纠纷又会增加,所以一定要注意行业规范、技术规范,明确法律责任机制。
第六,建设专业化养老服务队伍。专业队伍的职业素质、薪酬制度和社会保险,都有待于落实。还有一个是志愿者队伍的激励机制和风险保障的落实。总的来说,要提高这支队伍的素质。
第七,社会养老服务评估。评估,一是绩效评估,二是服务质量评估,根据前面提出的标准来进行评估,而且最好要引进第三方评估。
第八,加强基础性技术性问题研究。现在很多研究不够深入,因此要加强比如说像老年人照护服务需求研究、养老服务成本研究、老年人健康护理成本研究,养老服务筹资机制研究。不能人家说什么好东西,外国这样做,就搬进来,中国到底需求怎么样,能不能做,这些都要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