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戈:让慈善名正言顺回归民间
来源:环球时报 发布日期:2011-08-19
为了解涉及中华慈善总会的“诈捐门”事件,我登录了该机构的网站。点击进入,一行蓝色大字赫然跳入眼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我以为自己找错了地方,再仔细看,下面一行略小的字体还是十分清晰地显示了中华慈善总会的名字。
中华慈善总会与中国红十字会官办人民团体不同,从经费来源看,没有财政的一分拨款,基本具备了民间团体的特质。在被外界质疑的时候,强调自己民间团体的特质显然更容易获得同情和谅解。
既然如此,那行放在名头上的蓝色大字为什么一定要存在呢?———当然要存在,而且很重要。
或许在这家机构的领导乃至每一位员工的内心深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才是他们自我认同的终极归属。按照标准的说法,中华慈善总会是归民政部主管、在民政部注册的群众团体,中华慈善基金是仅有的几家被民政部正式批准的全国性公募慈善基金会之一。
连同被郭美美连累的中国红十字会,刚刚被另一位“卢美美”牵扯进来的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最主要的三家公募慈善基金会全部被卷入空前的信任危机中。虽然至今为止,都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各种传言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但源自网络发展到包括官方媒体在内全国舆论铺天盖地跟进的根本原因是什么?他们自己也表示很委屈,作为准民间团体,为什么查无实据的网络传言竟带来如此铺天盖地的质疑和嘲讽?
古语云“名不正则言不顺”。从汉语文法上“官办慈善”就是一个自相矛盾的词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明确的扶危济困的部门,那就是民政部,凡是应该政府实施的救助都是通过民政部门的,那么这些行为就不是慈善事业。而凡称慈善事业的就一定是纯民间的行为。
而现在中国主要的几家全国性慈善公募基金从客观上已经成为官办慈善机构,垄断了慈善领域,让慈善脱离了它本来的轨道。
在全世界范围,慈善机构账目一定会受到捐赠者的严密监管,这种监管是自然而然产生的,根本不需要人为的规定。而只有在这种十分稀罕的官办慈善的体制下才会出现捐赠人不关心善款的使用只关心发票真伪的奇怪现象。
当官办救助与民办慈善混淆在一起,看起来似乎增加了慈善机构的权威性和可信度,在中国社会现有的氛围下,有利于争取善款。但随着慈善规模的不断扩大,媒体不可能成为官办慈善领域的监管者和规范者,慈善事业本身的特质也决定其不适合由自上而下官办领导方式运营。而如果一直持续下去,在慈善事业中每一点疏忽甚至误会都会成为消耗政府威信的漏斗。
因此彻底让官办慈善机构解体,让民间慈善基金只备案不审批不需要主管机构,让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青基会成为全国数以万计在民政部门注册的普通慈善机构中的普通一员,让慈善名正言顺地回归民间才是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唯一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