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多元力量加强养老服务建设
来源:合肥日报 发布日期:2014-10-20
人口老龄化快速到来,不仅带来新的市场领域,也带来了新的压力和挑战。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工作迫切需要从体制机制入手,发挥政府主导功能,协调政府与社会、家庭及政府自身的权、责、利关系,引导社会力量加入到养老服务建设中来。
着眼科学性,立足地方性,坚持创新性,认真规划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在养老服务规划方面,各地政府部门要优先规划好养老服务的基础建设。在社区建设中,要形成长效机制,做到事先规划到位,每年的地区规划中预留养老服务建设空间,并把这种规划延伸到小区建设中,甚至到每一栋楼的兴建中,确保社区养老的常态化和可持续化。二是养老服务用地政策方面,各地政府要优先保障养老服务建设用地的土地划拨问题。土地保障是第一需求,对于民办养老机构,采用适度放宽供地策略。三是在养老服务税费征收方面,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税费扶持政策。四是养老服务医疗保障方面,各级政府和卫生部门要将老年人医疗卫生和老年人病护理服务纳入到养老服务建设中来。把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养老服务机构,符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条件的,纳入城乡养老服务定点医疗护理机构范围。
理顺关系,拓宽筹资渠道,建构合理的养老服务资金筹集机制
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养老服务的公共财政投入。另一方面,鼓励和吸纳民间资本加入到养老服务中来。按照福利多元主义观点,福利不一定全由国家包揽,民间社会也应参与,福利供应可以来自四个方面,即国家、家庭、商业部门、资源机构。资金使用过程中,在总体均衡的基础上,应该根据不同地区、人群的具体情况,建立合理的资金配置机制。既确保贫困地区老龄人口得到政府的政策照护,解决基本的温饱问题,又能提高低收入群体的补贴标准,让有限资金流向真正需要的老人那里。
统筹发展,突出重点,建构形式多样、服务多元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根据合肥的实际情况,农村机构养老方面,应该突出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三无”、“失能”、“五保”和“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同时面向其他老人提供养老服务。针对农村养老资源有限且不均的情况,要强化政府的引导功能,加强对公办养老机构的管理,在培训、引导等方面,要辐射整个社区和家庭。整合社区各种养老服务资源,提供日托服务、短托服务以及长期服务,以适应不同身体状况和家庭的老人需求。
增强服务意识,创新管理模式,不断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水平
一是充分合理地利用公办敬老院的空余床位。对公办养老机构进行改革,达到养老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目标。一方面,采取“一院两制”的模式管理敬老院。即把敬老院的老人分为“五保”老人和“非五保”老人进行分类管理。对于“五保”老人按照常规管理,对于“空巢”和“失能、半失能”等“非五保”老人,通过低收费的方式对他们进行有偿服务。另一方面,成立“敬老院临时服务站”。对于临时需要照顾的老人,采取临时收容的形式,予以提供有偿服务。这样,既可以充分利用敬老院内床位资源,又可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二是改善养老机构的内部环境。三是提升管理人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