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奖励肖才伟等25人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0-07-27
全国老龄办人字[2010]5号
关于表彰奖励肖才伟等25人的决定
机关各部、直属单位 :
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按照《全国老龄办2009年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经全国老龄办年度考核检查小组审核,报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表彰奖励肖才伟等25人。
一、因在2007、2008、2009年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为优秀等次,记三等功人员
全国老龄办主任助理 肖才伟
综 合 部 岳琳琳
二、2009年年度考核予以嘉奖人员
纪委副书记 金钊
综 合 部 姜美珍 胡玉莲 徐平
政策研究部 张宝 李志宏 孙慧峰
事业发展部 王绍忠 丁永利 李明镇 肖文印
宣 传 部 潘力 王品 钟长征
国 际 部 蔡婕 王珑璇
人 事 部 张忆群 王萍 刘一军
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曹健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 刘芳
中国老年杂志社社长 王平君
老年人才信息中心主任 王庆
二○一○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