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首届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来源:全国老龄办 发布日期:2010-07-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文化厅(局)、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文化厅(局)、广播影视局:
为落实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精神,丰富广大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健康和谐的社会氛围,全国老龄办、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定于今年5月—10月举办“首届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文化艺术为交流沟通的纽带,广泛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营造积极向上、欢乐祥和、健康文明的社会文化氛围,展现当代老年人热爱生活、蓬勃旺盛的精神风貌,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传统美德,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传播先进文化,推动文化自主创新能力,推进老年文化产业的发展。
二、主办单位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三、组织机构
(一)组织委员会成员:
主 任:民政部部长、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李学举
副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副部长 周和平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副局长 胡占凡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李本公
委 员: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袁新立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曹炳良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阎青春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吴玉韶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社会文化司副司长 李 宏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宣传管理司副司长 王丹彦
(二)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阎青春(兼)
副主任: 李 宏(兼)
王丹彦(兼)
吴秋风(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政研部主任)
杨东法(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政研部副主任)
韩 军(新豪文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
工作人员:贺常梅、钟长征、王品、王丽玲、魏巍、章菁
(三)评审委员会:
由活动组委会聘请有资格、有影响的医学专家、心理专家、社会学者、艺术家等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四、承办单位
新豪文广告有限公司
五、活动内容
(一)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启动仪式
2008年5月份,以穿插精彩老年文艺演出的形式,举办启动仪式。介绍举办中国老年艺术文化节的宗旨、意义以及各项活动的时间、内容和举办形式,公布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主题徽标。
(二)主题活动
⒈中国老年风采大赛
各省根据实际情况按歌舞类、服饰表演类、戏曲类、健身类、书画类向组委会提交录像资料和书画作品,组委会按比赛项目挑选优秀节目和优秀作品参加全国总决赛。
⒉全国城市老龄工作展播
通过电视媒体,展示部分省、市、自治区有特色的老龄工作成果,展现在老龄工作中有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城市或城区,推进老龄事业的发展,建设和谐社会。
(三)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活动周
⒈中国老年风采大赛决赛
在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组委会初选的基础上,举办中国老年风采大赛决赛,由评审团评选出各个比赛项目的金、银、铜、优秀奖、组织奖等各种奖项。
⒉首届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颁奖盛典暨2008年度重阳晚会
以此次颁奖晚会作为整个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的高潮。通过回顾和展现历时近半年的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同时揭晓和公布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各类奖项的评选结果。
六、总体要求
(一)各地老龄办、文化和广电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此次活动作为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方式,积极发动基层社区老年人参与到老年艺术节的活动中来,展现当代老年人的精神风貌。
(二)各地老龄办要精心组织,加强艺术节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会同文化、广电部门成立专门机构,专人负责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的各项工作。
(三)努力做好宣传工作,组织动员新闻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形成较强的宣传声势,扩大社会影响。
附件:
⒈首届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活动实施方案;
⒉首届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中国老年风采大赛”报名表;
⒊首届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中国老年书画大赛”报名表;
⒋首届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全国城市老龄工作展播”推荐表。
全国老龄办 文化部 国家广电总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