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公开征求《养老机构基本服务安全规范》意见
发布日期:2019-11-12
近日,民政部组织起草了《养老机构基本服务安全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该规范对养老机构的基本要求、服务防护、管理、评价与教育做出了明确要求。
目前,养老机构在管理与服务中缺乏统一的、规范的、有效的应对服务安全与风险防范的国家强制性标准。该规范对防范服务安全隐患的发生、排查潜在的服务安全隐患、整治服务安全隐患将起到重要作用。
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2018年全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4949万人,占17.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6658万人,占11.9%。
民政部发布的《2018 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截至2018 年底,全国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16.8 万个,养老床位合计达到727.1 万张,比上年增长3.3%,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29.1 张。其中:全国共有注册登记的养老机构2.9 万个,比上年增长10.0%,床位379.4万张,比上年增长3.9%;社区养老照料机构和设施4.5 万个,社区互助型养老设施9.1 万个,社区留宿和日间照料床位达到347.8 万张。根据民政部最新发布的2019年3季度民政统计数据,养老机构数已达到31997个。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思想观念的改变,进入养老院养老越来越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为依据,在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情况下,制定强制性养老机构服务安全规范,将有利于养老机构服务安全的监管,并作为检查、考核、执法、处罚依据。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养老观念的不断转变,在国家政策的支持和推动下,我国养老机构的发展将迎来新的机遇与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