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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养老金调整基本到位 预计1.14亿退休人员受益

 来源:经济日报 发布日期:2018-11-15


  目前,各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金额已全部发放到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金额也基本发放到位

  今年以来,我国社保领域改革全面提速,先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近日表示,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各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金额已全部发放到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金额也基本发放到位,预计将有1.14亿退休人员受益。

  今年各地养老金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其中,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旨在使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根据各地目前已公布的养老金调整方案,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均可享受定额调整。如上海明确在定额调整中每人每月增加60元,山西增加50元,北京增加45元,吉林增加35元。

  挂钩调整则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也就是说,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比如,湖北明确,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同时,每人每月以本人2017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4%。

  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的特殊照顾。如山西规定,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此外,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

  退休人员对照自己工作所在地区的养老金调整方案,就能算出自己每月能多领多少钱。以北京地区为例,2017年底满65岁的刘大爷,退休前缴费年限为37年,此次可增加的养老金标准为:定额增加45元+按缴费年限增加111(37×3)元+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55元+高龄人员倾斜增加40元=251元。

  2005年至2017年,我国已连续13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从640多元提高到2017年的2500多元,今年是第14次养老金调整。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按照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5%左右的总体调整水平提高基本养老金,预计将有1.14亿退休人员受益。

  不过,上调金额并不是“2017年基本养老金乘以5%”那么简单。受访专家指出,“5%左右”的调整水平,指的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人均水平,并不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以各自人均养老金水平为基数都按照5%的比例调整。具体到每一位退休人员,要根据参保缴费情况确定,由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不同等原因,每个人实际增加的养老金标准不同,因此对应占个人养老金的比例也是不同的。

  今年以来,我国社保领域改革全面提速,先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并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等。卢爱红介绍,目前,各地正在组织贯彻落实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实施办法,并部署具体资金缴拨工作。下一步,人社部将指导各地做好基金收支情况测算、风险监测、防控监督工作。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推动落实年金基金制度,稳步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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