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日期:2018-02-26
日前,民政部、公安部、司法部、全国老龄办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针对农村留守老年人在不同程度存在的安全缺乏保护、精神缺乏慰藉、失能缺乏护理等问题,意见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的安排和措施。
针对留守老年人生活、安全风险问题,意见提出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与定期探访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留守老年人风险评估制度,对风险等级高的留守老年人及时进行干预,实施关爱救助。
针对留守老年人的精神慰藉问题,意见强调家庭成员尤其是子女要经常看望问候留守老年人,同时发挥村委会、为老服务组织、志愿者等相关方面的综合力量,探索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使留守老年人心理得到疏导、孤独得到排解、精神得到慰藉。
针对农村留守老年人失能、部分失能照护问题,意见进一步强调,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农村养老机构和设施建设的力度,推进农村地区的医养结合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