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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设医疗机构 符合条件可纳入医保

 来源:金陵晚报 发布日期:2017-05-24


  南京正在推进医养融合,让医疗融入养老生活。昨天,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的意见。到2020年,南京全市建成一批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服务机构,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医养融合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

  南京将推进医养融合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以后,在家养老、行动不便的老人可能享受定期体检、上门护理等服务。

  根据意见,南京将建成一批社区医养融合机构,不断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医护服务能力,为居家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适宜的上门护理服务。2020年底前每个街镇至少建成1个社区医养融合机构; 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协作,形成15分钟社区医养服务圈。同时,南京推进医养融合服务进家庭,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养融合机构应为行动不便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巡诊、上门护理等服务。鼓励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将专业的医养服务延伸至周边的老年人家庭。

  养老院内医疗机构有条件可纳入医保

  意见提出,南京支持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床位数在100张以内的,应设立护理站或医务室;床位数101-200张的,应设立医务室;床位数在201张以上的,应设置相应的护理院;到2020年,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90%,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80%以上。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合作,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为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提供服务,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在医疗保险上,意见中提出,南京将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对养老服务的支持,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护理院和老年康复医院纳入医保定点。同时,完善家庭病床上门护理等服务价格标准,落实家庭病床医保支付政策,调动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上门服务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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