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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赚钱的养老项目 可能是非法集资诈骗

 来源:成都商报 发布日期:2016-01-21


“两万元理财每月返两百,年收益率高达11%……”这是一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额外”项目。近年来,养老问题备受关注。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老年人“老有所养”的渴望心情,同时又缺乏法律保护意识、爱跟风易轻信等弱点,以养老建设项目或与养老相关的健康养生项目为诱饵,通过高息回报、预定床位、预存费用等方式,再施以免费旅游、赠送礼品等小恩小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进行非法集资诈骗。

住养老院还可以返钱?

前不久,刚退休不久的刘大爷碰见一个促销摊点,正在组织登记免费旅游。刘大爷不仅自己报了名,还把四五个老朋友也拉了来。果然,这家公司第二天找来一辆大巴车,拉着30多位老年人去了一家度假村吃喝玩乐一天。度假村旁边有一建筑工地正在施工。刘大爷一行对工作人员小赵很是信任。小赵趁机告诉他们,公司专门投资养老项目,现在正在扩建,可以租赁也可销售,也可先租后售。签订合同后,还可按销售产品预售款16%至19%的比例向客户返还高额推广费,合同到期后还本付息,同时还可被公司聘为市场监督员等。

赵某的说辞刚好说到刘大爷的心坎里去了。很快,刘大爷一行纷纷签订购买合同,心里盘算着能早日入住度假村。然而,殊不知不法分子在未经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情况下,以高利息回报、组织旅游、派发宣传单等方式集资,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养老机构须合法合规收费

早在2014年4月,中国银监会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部委负责人介绍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有关工作情况时,专门提到公安机关在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中总结的六个典型的手法,其中之一就是以“养老”的旗号,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

公安机关提醒,非法集资犯罪手法层出不穷,需增强风险意识,谨慎选择投资渠道。投资过程中,既要考察有关企业是否合法注册,也要分析其承诺的高额回报是否合理,更要考察其吸收资金的行为是否符合金融管理法律规定。

据悉,按照国家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规定,养老机构应当取得许可并依法登记。合法的民办养老机构必须有两个证件:一是民政局颁发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二是依法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取得合法手续的养老机构必须合法经营合法收费。“养老机构其本质是为社会提供服务,根本不具备吸收资金、理财等功能。”业内人士表示。

认清这些借“养老”名义的非法集资手段

1.投资养老院得高额分红

以投资养老院的形式,吸收公众存款。老年人只要投资就能成为“顾问”或养老院的会员,凭会员享受优先入住养老院和优惠房价,每月还可获取一定数额分红等回报。

2.预定养老床位享受优先优惠入住

借“预定养老床位”的名义,向老人忽悠今后“一床难求”,收取数额不等的入住预订金,有的甚至几万或上十万元,并承诺给予高额利息(或赠送消费劵)和享受优先优惠入住等。

3.预存费用享受低廉度假、养老服务

打着“度假、养老”的旗号,推出针对老年人的养老投资项目,并称“预存费用,可在固定年限内享受低价入住、养生保健、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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