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网站无障碍
  首页 | 协会简介 | 协会动态 | 媒体关注 | 政策法规 | 国际老龄 | 产业前沿 | 老年用品 | 老年文化 | 金融服务 | 人才培训
    会员中心 | 地方动态 | 热点专题 | 老龄新闻 | 专家视野 | 产业研究 | 宜居养生 | 老年旅游 | 科技养老 | 展会信息
 
当前位置 --> 热点专题 --> 阅读

财政部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行业全力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来源:财政部 发布日期:2020-04-08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加积极地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近日,财政部印发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积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

一是聚焦主业。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不得偏离主业盲目扩大经营范围,不得向非融资担保机构进行股权投资,不得新开展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担保业务,确保2020年新增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金额和户数占比不低于80%,其中500万元以下占比不低于50%。

二是龙头引领。2020年,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力争实现新增再担保业务规模4000亿元,力争投资10家支小支农成效明显的地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合作机构单户100万元及以下担保业务免收再担保费,对合作机构单户100万元以上担保业务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三是减半收费。2020年,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全年对小微企业减半收费,力争将综合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四是政策衔接。各地要加强相关财税政策衔接,加大代偿补偿力度,切实保障降费效果。

五是优化考核。调整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的盈利考核要求,重点考核在实现保本微利的前提下支农支小成效,落实尽职免责要求。

六是强化约束。对严重偏离支小支农主业、擅自扩大业务范围等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予以公开通报,不得享受各级财税支持政策,不得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范围。

预计相关政策将进一步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集中资源扩大小微业务规模,有效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成本,激发小微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动力,有力支持疫后经济发展。


 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等举办银发经济主题座谈…
 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
 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名…
 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名单
 【探索老龄服务创新模式,推动银发经济高…
 【获奖名单公布】2024年度首届居家适…
 “魅力科技·品质银铃·幸福中国” 20…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第十四联合党委 第一…
 
 
 应对老龄化:经合组织建议各国调整退休年…
 从延迟退休到提供培训 应对老龄化趋势各…
 疫情下的英国养老院:每周亏损1万英镑,…
 乌拉圭新冠肺炎病例超过600例 政府将…
 英媒:英国养老院护工迫切期待接受新冠测…
 健康老龄化已成为欧洲研究的重点之一
 除了老龄化,还有这点导致意大利新冠肺炎…
 英养老院征集志愿者陪老人网聊
 
 
  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关于印发《旅游景…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第三批大众创业万众…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 老年人…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国老龄协会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老龄产业标准信息网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
协会简介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版权所有 © 2010-
ICP备案号码: 津B2-20070187 天津盛世阳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制作
北京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 北京市公安局网络报警报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