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网站无障碍
  首页 | 协会简介 | 协会动态 | 媒体关注 | 政策法规 | 国际老龄 | 产业前沿 | 老年用品 | 老年文化 | 金融服务 | 人才培训
    会员中心 | 地方动态 | 热点专题 | 老龄新闻 | 专家视野 | 产业研究 | 宜居养生 | 老年旅游 | 科技养老 | 展会信息
 
当前位置 --> 热点专题 --> 阅读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携手同心助战疫关爱保障行动”的通知

 来源:中国人民政府网 发布日期:2020-03-11


民办函〔2020〕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切实加强对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者的安全保障,民政部决定与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联合开展“携手同心助战疫关爱保障行动”。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关爱保障行动的重要意义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迅速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自觉服从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和各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统筹调配,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成为抗击疫情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社区工作人员等坚守岗位、日夜值守,广大志愿者等真诚奉献、不辞辛劳,为疫情防控作出了重大贡献;要支持广大社工、义工和志愿者开展心理疏导、情绪支持、保障支持等服务。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城乡社区工作者职业伤害保障,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关爱慰问。开展好关爱保障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化解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者后顾之忧的重要途径,是致敬这些不顾安危、不畏艰难、平凡而伟大的抗疫“逆行者”的重要体现。各地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关爱保障行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实施好有关工作。

二、准确把握关爱保障行动的基本要求

此次关爱保障行动采用“专属保险+关爱补助”的方式。专属保险对象是投保前未患新冠肺炎或疑似病症,年龄介于18-70周岁,参加到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者。志愿者还应当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名注册。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通过采购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商业保险,由保险公司负责甄别鉴定理赔资料和发放赔付款项。专属保险的保险对象、保险范围、申请流程等详细要求见附件1。关爱补助对象是2020年3月15日之前已确诊的感染重型、危重型新冠肺炎或者身故的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者。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当地地市级或者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级民政部门统一向中国慈善联合会递交申请。中国慈善联合会审核同意后将补助款项直接拨付到申请人指定账户。关爱补助的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详细要求见附件2。

三、认真做好关爱保障行动的组织实施

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关爱保障行动的实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务实有效的举措,确保行动快速落地、有效执行。任务重的地区要成立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行动顺利实施。要通过多种方式,将此次行动的重要意义和保障内容及时传达到有关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湖北省养老机构,让大家都感受到来自党和政府、社会各界的关怀和温暖。要引导符合条件人员尽量在3月10日前领取专属保险,避免出现专属保险与关爱补助之间的空档期。要引导关爱保障对象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全面、客观、准确表达诉求,坚持诚实守信,不伪造、虚构事实。

四、不断强化疫情防控的自身保护

各地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以及民政部印发的系列文件要求,指导志愿服务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养老机构等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安全防护培训,引导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养老机构工作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注意做好自身保护。不具备安全防护条件的,不得组织有关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五、积极开展感人事迹的社会宣传

广大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以及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者等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社会责任和家国情怀,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治要求,为打赢抗疫阻击战出力尽责,是此次疫情防控中的最美“逆行者”。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实施关爱保障行动,积极选树先进典型,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微信微博和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和平台,生动讲述他们的感人故事,广泛传播他们主动担当、无私奉献的可贵品质,激励和引导更多的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养老机构工作者等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贡献力量。

附件:1.专属保险方案

     2.关爱补助方案

民政部办公厅

2020年3月8日

民政部联系人:万敏

联系电话:010-58123122

中国慈善联合会联系人:靳柳慧

联系电话:010-83520910-8666,18813149732

传真电话:010-83520445

电子邮箱:jinliuhui@charityalliance.org.cn


 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等举办银发经济主题座谈…
 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
 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名…
 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名单
 【探索老龄服务创新模式,推动银发经济高…
 【获奖名单公布】2024年度首届居家适…
 “魅力科技·品质银铃·幸福中国” 20…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第十四联合党委 第一…
 
 
 应对老龄化:经合组织建议各国调整退休年…
 从延迟退休到提供培训 应对老龄化趋势各…
 疫情下的英国养老院:每周亏损1万英镑,…
 乌拉圭新冠肺炎病例超过600例 政府将…
 英媒:英国养老院护工迫切期待接受新冠测…
 健康老龄化已成为欧洲研究的重点之一
 除了老龄化,还有这点导致意大利新冠肺炎…
 英养老院征集志愿者陪老人网聊
 
 
  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关于印发《旅游景…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第三批大众创业万众…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 老年人…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国老龄协会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老龄产业标准信息网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
协会简介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版权所有 © 2010-
ICP备案号码: 津B2-20070187 天津盛世阳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制作
北京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 北京市公安局网络报警报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