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
来源:寻医问药网 发布日期:2011-03-24
3月21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召开第十次全体会议,总结2010年自治区老龄工作,安排部署2011年任务,传达全国老龄委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和全国老龄办主任会议精神。会议由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老龄委副主任黄昌元主持,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贾帕尔•阿比布拉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贾帕尔副主席在讲话中指出,“十一五”是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全区老年人口233.54万人,占总人口的10.8%,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全区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建立,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医疗保险制度在城市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推广;老年福利、教育、文化、体育等事业有了较大发展,养老服务网络初步形成,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风尚日趋浓厚,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银龄行动”社会效益显著,老年优待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贾帕尔副主席要求,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要把握老龄事业发展的新机遇,大力推进老龄战略对策体系、老龄服务体系、老年经济供养体系、老年健康支持体系、老年宜居环境体系和老龄工作体系建设,统筹城乡老龄工作协调发展,做好尽快编制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统筹指导老龄事业健康发展,加强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改善老年人基本生活条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大力开展老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快为老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和谐老龄社会,大力发展老年文化体育事业、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等七个方面的工作。
贾帕尔副主席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各级成员单位要齐抓共管,结合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规划纲要》,一定要结合自治区的实际,特别要结合自治区老龄工作的实际,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快推进老龄事业的发展步伐。
会上,自治区老龄委副主任、老龄办常务副主任宋海渭代表自治区老龄委总结了2010年老龄工作,提出了2011年工作安排意见;自治区民政厅厅长、自治区老龄委副主任、老龄办主任吾买尔江•米孜艾合买提传达了全国老龄委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和全国老龄办主任会议精神;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卫生厅5部门的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本部门、本系统开展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自治区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自治区老龄办机关处以上干部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列席会议,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新疆电视台、新疆广播电台、新疆老年康乐报社的记者对会议进行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