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编制出台“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来源:莆田市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1-11-07
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莆田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根据规划,到2015年, 我市将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覆盖城乡老年人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多种形式商业保险为补充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据悉,目前,我市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35.06万人,占总人口12.62%。到2015年,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41万人,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将达6.1万人,约占全市老年人口的14.87%。
为逐步实现养老社会保障制度全覆盖,“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推进城乡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整合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制度全覆盖,并探索建立80岁以上高龄老人和失能老人的补贴制度。同时,还将建立面向企业和参保对象的统一征缴和管理服务机制,实行城镇养老、医疗、事业、工伤、生育等5项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统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努力缩小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金水平的差距。
完善老年人医疗保障是本次规划的一大亮点。根据规划,我市将探索适当提高老年人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对参加新农合的百岁以上老人看病、住院给予享受政策范围内实报实销,并探索建立失能老年人的照护、康复、评估、补助的机制。同时,积极建立社区老年人健康档案,到“十二五”末,城市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档率达到60%以上,农村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档率达到50%以上。
在养老社会服务体系建设上,《规划》提出要建立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社会服务体系。为全面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力争每个城镇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30%左右行政村开展以村民互助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以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为重点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行、助急等服务。同时,要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的建设,对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各级政府要在立项审批、规划选地等方面予以优先和优惠。“十二五”期间,每个县区要建成一所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90%的乡镇要建成一所农村敬老院。到“十二五”期末,全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达30张。
另外,为加快推进老龄事业的发展,《规划》还提出建立老龄事业投入增长机制,福利彩票公益金、体育彩票公益金要有一定比例用于发展老龄事业。根据《规划》,市级财政还将按老年人口每人每年1.5元标准、县区(管委会)财政按老年人口每人每年1元标准安排老龄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基层老年活动设施建设,发展老年福利事业和支持老、少、边、沿地区老龄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