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养老金医疗报销比例再涨 建千所老年大学
来源:水母网 发布日期:2012-03-29
记者26日从山东省烟台市老龄办获悉,烟台出台了“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根据规划要求,烟台将建立健全覆盖城乡老年人的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让所有老年人都能够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福气。
高龄老人全部纳入补贴范围
根据文件规定,全市所有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将全部纳入补贴保障范围,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并将调高低保标准,城市地区达到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农村地区达到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保障农村“五保”、城市“三无”老人基本生活要达到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
除以上硬性的标准之外,还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使社保基金征缴管理工作法制化,确保各类保障对象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并将推出由政府主导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一步开发和推广商业性养老、医疗保险,继续实施“银龄安康工程”,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
医疗报销比例再涨
烟台将建立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制度,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对辖区内65周岁及以上常住居民,能够享受到医疗机构免费进行健康管理,包括健康体验、健康咨询指导和干预,每年可达一次。
另外,老龄办将对老年健康教育和长寿科学开展更多的研究。加大老年病预防保健的宣传力度,开展义诊服务和心理关爱服务。组织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心理干预等服务,重点满足病残、空巢、临终老年人的心理服务需求。
到2015年全市五保集中供养率稳定在80%以上,使所有供养对象都愿意进行集中供养。“十二五”期间,10个以上县市区建成集养老、医疗、保健、休闲、娱乐于一体的社会福利中心等老年福利服务机构,“十二五”末,每千名老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达到至少30张。
另外,在居住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养老机构将制订改造计划,增补无障碍设施,保证无障碍设施率达到100%。
老年大学至少1000所
在“十二五”期间,各县市区和各乡镇(街道),至少要有1处示范性老年人活动中心,社区、村民居住地全部都有老年人活动场所,并配备学习、娱乐、健身等所需的必要设施和器材。文化上,市级有2-3支、县市区有1-2支规范稳定、水平较高的老年文体骨干队伍,丰富老年人文化精神生活。并且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办好已建的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学校)和各类培训学校。要求“十二五”末,全市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学校)达到1000所以上,初步形成覆盖城乡的老年教育网络,注册老年学员占老年人总数的10%以上。
政府还将开展老年人法律帮扶中心和心理咨询中心,专门帮助老年人维权,提供法律援助以及对老年人进行心理疏导,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市老龄办主任巴信崇:要老有所依,也要老有所乐
“到2011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户籍人口总数已达到126.3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9.38%,较1990年增长了近一倍。烟台市人口增长逐年加快,预计到2015年,老年人口将增加到148万人,占总人口比重达22.7%。”市老龄办主任巴信崇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我市“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出台,将有助于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巴信崇坦言,与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要求相比,烟台市在老龄事业的发展中,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破解老龄工作难题上,要选准切入点。”结合规划中的要求,巴信崇表示,未来将以“敬老文明号”为契机,使孝亲敬老成为烟台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面旗帜。同时,以“老年文化艺术节“为载体,唱响烟台市文化养老的理念;“在服务方式上,老龄办还将由被动‘议事协调’机构向‘实体服务’型机关转变,”巴信崇说,“除了在医疗、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制定实施长期、稳定、规范的老龄政策制度外,还将进一步增加对老年服务设施建设、老年文化教育、老龄科学研究和老年活动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切实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用切实的服务工作,让老人们的笑容更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