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在100个城乡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2010-09-17
记者从福建省民政厅获悉,福建省老龄办、民政厅、财政厅近日决定在全省选择100个城乡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试点。
根据新近出台的《全省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在开展试点过程中,城市社区要有效整合社区内卫生服务机构、劳动保障工作站、文化站(点)、市民学校、体育场馆等资源,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并明确工作职责。
方案提出,要建立老年人应急呼叫、救助服务体系;拥有3名以上专业服务人员和一支10人以上的志愿者服务队伍;初步解决特殊或生活困难老年人就餐、就医、生活照料等问题。
方案还提出,农村社区要依托老年活动中心、“星光老年之家”等,整合村民学校、文化活动场所、体育设施、农民书屋、电教室等服务设施,增设为老年人服务内容;村卫生所积极为老年人提供优惠上门服务;进一步落实老年人协会“一访四查”,即定期走访老年人家庭,查看老年人在家庭中吃、穿、住、医四个方面情况;建立一支稳定的老年人互助队伍,开展结对帮扶,帮助解决农村“五保”、空巢、特殊困难老年人的生活照料问题;对高龄优抚对象、贫困老年人实行临时救助,保障其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