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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养老保障制度体系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发布日期:2015-10-10


加拿大养老保障制度体系比较健全,虽然养老制度服务种类较多,但层次非常清晰,大致可分为以下四个支柱:零支柱为老年收入保障计划,第一支柱为加拿大养老金计划,第二支柱为注册养老金计划,第三支柱为注册退休储蓄计划。

零支柱:老年收入保障计划。该计划是一张社会安全网,旨在实现社会再分配、预防老年贫困。计划资金来源纳入联邦政府预算,由国家财政部门负责,由政府税收供款,个人无需缴费。因此,该计划只对特定的老年群体发放。从严格意义讲,该制度应该不属于养老制度体系,更多体现的是一种社会保障功能。从资金运作管理看,该类计划既没有独立的资金收缴也没有额外的资金剩余,不做市场化管理。目前计划类型包括老年保障金、保障收入补贴和配偶补助(含丧偶配偶补助)三个方面。

第一支柱:加拿大养老金计划。该计划是一个面向全体居民的、强制性的、收入关联的、收入确定型(DB)养老保险供款计划,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持参加人员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水平。目前包括加拿大养老金计划(未包含魁北克省)和魁北克养老金计划两个部分。计划于1998年由最初的现收现付制转变成现在的基金积累制,缴费由雇主和雇员共同负担或由自雇人员独立承担。计划养老金给付包括基本养老金(退休养老金)和补充养老金(包括死亡、残废、无生活能力、孤寡、抚养子女等)两部分。

第二支柱:注册养老金计划。该计划是加拿大雇主资助型养老金计划的最主要形式。是指由雇主自愿发起建立的、雇主和雇员自主缴费、经过税务机构注册认可并享有递延税收优惠的养老金计划。该计划目前可分为DB和DC两大类,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持参加人员退休后的正常生活水平。计划养老金要到退休年龄才能领取,提前领取会被下调养老金水平,延后领取则会适度提升养老金水平。目前,该计划已经成为加拿大养老金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收入较高群体,成为其提升养老金待遇水平的重要方法之一。

第三支柱:注册退休储蓄计划。该计划是指由个人自愿建立、自主缴费、经过税务机构注册认可并享受递延税收优惠的个人退休储蓄养老计划。加拿大政府于1957年推出此计划,目的是鼓励中、高收入人群通过及早安排规划个人退休账户,积累足够的余额,以便提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目前,该计划完全是DC型的,并且该计划运作和管理在加拿大已非常成熟,成为零售化养老金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可以在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互惠基金公司或其他许可的金融单位开设账户。不同机构采用信托式或契约式管理运作,投资回报也会有所不同。

与我国养老制度体系比较看,老年收入保障计划很像我国的低保。加拿大养老金计划与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很相近,但它具有独立的计划运营管理机构(加拿大养老金计划管理委员会)和独立的资金投资管理机构,并且执行严格的精算制度和严谨的市场化投资管理监管与信息披露制度,从而形成了良好的运营机制和监控流程,并取得了良好的投资业绩。注册养老金计划与我国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比较相似,不同的是加拿大的注册养老金计划有DB和DC两种类型,且DC型均赋予个人投资选择权。而我国的企业年金都是DC型,目前个人没有投资选择权。注册退休储蓄计划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开展,但从国际养老保障发展趋势以及国内高净值人群数量及发展看,应当是我国养老领域今后重要发展的制度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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