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以房养老”手段多
来源:今晚经济周报 发布日期:2012-10-29
美国:美国老人将房屋抵押给有政府背景的养老机构,由这些机构负责老人的养老开销。直到老人去世,房屋才由养老机构收走并处置。这种方式的一个最大好处就是老人没有了后顾之忧,可以衣食无忧地安度晚年。
英国:英国的“以房养老”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把房产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每月取得贷款作为养老金,老人继续在原房屋居住,直至去世或搬进养老院后用该住房归还贷款。据调查,大约有20%左右50岁以上的老年人打算采用这种方式。另一种方式就是出售大房换购小房,用差价款养老。此外,还有老人将房产出售后搬到其他物价水平较低的国家去养老。由于英国的房子不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而且相关金融服务机构在这一领域运作了很多年,操作规范,因此老年人的权益还是有保障的。
荷兰:荷兰是“以房养老”模式的起源国,但实际上,荷兰人对这种养老方式并不感兴趣,“倒按揭”在荷兰基本没有市场。荷兰人之所以不喜欢“以房养老”,主要由两方面因素决定。首先是房产观念。荷兰人通常比较“爱财”,认为拥有房产是成功的最直观体现。受传统观念影响,他们觉得房子是一辈子为之经营的窝,必须自己拥有。另外,荷兰人还喜欢把房产传给子女。只有在特别紧急、实在没办法时才会考虑卖掉房子或者倒按揭。荷兰人的房子一般都是自己买下来的。没有租房的压力,退休后的生活更轻松。2009年,荷兰人住房自有率为57%。
土耳其:土耳其人退休后最大的心愿就是离开城市的喧嚣,回归田园生活。如今,这种想法代表了一大批土耳其老年人的心声。很多土耳其老人一般在退休前会把养老地点选好,位于土耳其南方的郊区和乡村很受欢迎,因为南方的气候相对于北方来说要更温暖、更湿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