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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养老基金管理制度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日期:2011-05-19


 人口老龄化是21世纪世界性的问题,中国也不例外。中国目前正进入人口快速老龄化阶段,“人口红利”现象逐渐消失。2040年前后中国进入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庞大规模的老年人口需要巨额的养老保险基金。因此,如何管理好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这个问题很重要。笔者认为,新加坡的经验值得借鉴。

  新加坡是东亚人口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预计到2030年,60岁以上的人口将占总人口的29.4%,老年人口赡养率也将上升到43.9%。而新加坡采取的强制储蓄养老的中央公积金制度也历史悠久,与最受人们推崇的瑞典“名义既定供款”制度相比毫不逊色,因而被称为“新加坡模式”。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强制雇主和雇员共同供款,雇主和雇员都必须按照雇员工资的一定比例缴费,费率以成员付清住宅贷款和为未来储存一笔医药费后还有足够的退休金为标准来确定。所有缴费都存入政府依照《中央公积金法令》为每位参加者设立的“个人账户”中。“个人账户”可随本人工作调动而转移,也可以继承,但退休前不准变现,只有符合政府规定者才允许提前支取。新加坡政府对中央公积金制度只承担让利、让税的义务。

  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计划由中央公积金局统一管理,劳工部制定有关政策并进行监督。中央公积金局虽然隶属于劳工部,但性质是半官方机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依法独立工作,其他部门不得干预其日常工作。董事会由董事会主席、总经理和其他10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均由劳工部部长在得到总理的同意后任命,任期3年或更短,由劳工部部长决定。10名董事会成员包括2名政府官员、2名雇主代表、2名雇员代表和4名有关专家。

  中央公积金局的主要业务包括征收费用、保存记录、支付收益和投资所积累的资金。相关投资决定由另外两个非常重要的政府机构执行:新加坡货币管理局和新加坡政府投资管理公司。其中新加坡货币管理局负责中央公积金对国债和银行存款的投资管理。新加坡政府投资管理公司负责把积累的基金投资于国内的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也把大量资金投资于外国资产以获取较高的收益,成为新加坡庞大的外汇储备的一个重要来源。

  从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管理体制来看,相对集中的管理体制比分散化的管理体制更有效率一些。首先,表现在较低的运营成本上,个人账户的分散化管理体制比一个大规模团体计划的集中管理体制的成本更高。其次,表现在投资业绩上,在分散化投资模式下,广大成员在信息和相关知识贫乏、金融市场还不完善的情况下,盲目扩大个人的自由投资权可能不会有很大的收益。集中管理的专业投资团体则有许多专业的投资经理和完善的信息获取渠道,能够保证基金投向高收益的资本。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中可用于投资的基金可以划分为成员结余、保险基金和退休前取款基金三个相互独立的组成部分,每一部分都要遵循不同的指导方针。新加坡中央公积金成员在1970―2000年期间获得了5.36%的年均名义收益率和2.09%的年均实际收益率。

  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投资兼顾众多目标,为整个经济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但从总体上看,社会保障基金必须以基金保值增值为基本目标,其他目标都应该服务于这一目标。保值增值有短期和长期之分,如果其他目标有助于社会保障基金的长期保值增值,即使因此导致短期收益率的下降,这些目标也可能是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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