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龄化,广西该如何积极应对?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日期:2011-06-30
从1999年开始,广西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是全国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最早的省区之一。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我区执行得怎么样?6月上旬,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南宁、柳州、桂林等地,对各地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发现,各地在破解城市养老难题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总体来看形势依然严峻。
加强老年人保障迫在眉睫
国际上通常把60周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周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目前,广西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633万,占全区总人口的13.59%,比全国高出1.6个百分点。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随着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实施及经济社会的转型,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使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面临挑战。”南宁市民政局负责人说。南宁市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有42.11万。在城市家庭中,“421”家庭结构(指4个老人、1对夫妇、1个孩子)家庭非常普遍,养老问题不断出现新情况。
挑战之一:老龄人口高龄化趋势加重了家庭养老负担。截至2010年底,南宁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114.87万,占总人口的16.23%。其中,市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有42.11万。大量老年人因儿女不在身边而独守空房,成为“空巢老人”。同时,高龄人口丧偶和患病的几率高,自理能力差。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负担问题不仅体现在经济供养方面,生活照料和精神安慰方面的问题也日趋突出。
挑战之二:家庭老年户不断增加。过去,受经济条件的限制,许多子女婚后没有独立的住房,与父母住在一起。如今,人们对家庭户居形式选择的自由度大大提高,加之老年人与子女因生活习惯、兴趣等相异而分开居住,从而导致纯老年户不断增加。
挑战之三:养老设施严重不足,目前,南宁市国办养老福利机构(即市福利院)只有1所。6城区中,只有2个城区建国办养老机构各1所,这些机构基本是满负荷运行,其余4个城区的国办养老机构建设处于空白状态。正常运行的民办养老机构有31家,2277个床位。民办养老机构设施较简陋,发展后劲不足。
目前少部分人尊老爱老助老的观念比较淡薄,个别多子女家庭在赡养老人问题上有“踢皮球”的现象。歧视和虐待老年人的情况时有发生,老年人得不到赡养、生活无保障等问题在有些地方还比较突出。
我区老年工作成效初显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了解到,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全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方面高度重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建立健全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等相结合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
养老有基本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0%。连续6年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目前我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待遇提高到1370元,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执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人数138.13万人,发放率达100%。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全面启动并逐步扩大范围。2011年,全区新农保试点由2010年的27个县(市、区)扩大到全区60%的县(市、区),覆盖农村人口2400万人。参保农民中,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现在每人每月都能领到55元的基础养老金。
老年医疗有保险:我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制度并驾齐驱的医疗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实现全覆盖。到2010年底,我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935.49万人,参保率达96.54%。目前,我区老年人群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共268.48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23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44.18万人,享受离休人员医疗待遇1.3万人。新农合参保规模不断扩大,从2003年2月开始试点,到2010年底实现3811.34万人参合,参合率为93.11%,基本涵盖老年人群。2011年全区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230元,各级财政对新农合补助资金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同时,为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我区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将提高至70%,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不低于5万元的标准。
贫困老年人有社会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到“十一五”期末,全区城市和农村分别有60多万和310多万低收入群众享受到低保补助,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达到人均月补助155元和52元,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进一步落实,全区32.9万农村五保对象得到依法供养,其中集中供养5.66万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补助标准为人均每月210元和128元。临时和医疗救助政策全面实施,去年全年支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3.78亿元,资助城乡低保对象、五保户参合参保248.39万人,大病救助13.23万人,门诊救助24.03万人,医疗救助社会效益明显增强。
养老工作需不断创新
检查组提出,今后我区养老工作要落实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在现有的体制机制上不断拓宽新路子,多方多策推动老龄事业良性发展。
养老服务体系多元化。要不断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一体多元化服务体系。近年来,我区机构养老多元投资,立体发展,社会效果明显。到2010年底,全区共建成各类收养性养老机构1474家,拥有养老床位5.25万张。养老服务模式有“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
政府掏钱买服务。“十一五”期间,我区民政部门累计投入10多亿元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到2010年底,全区共建成各类收养性养老机构1474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397个,涵盖了福利院、敬老院、养护院、荣军养老机构、老年公寓等,拥有床位5.27万张。有10万居家老人享受到方便、快捷、周到的居家养老服务。
2008年,我区首家居家养老服务站在桂林市秀峰区丽君社区挂牌。2009年1月,全区最大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桂林市七星区毛塘路社区建成。目前,桂林市共有26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运行,占市区94个社区的20%。覆盖社会老人4万多,年服务量达11万多人次。柳州市有居家养老服务站100个,已为6万多老年人提供服务,为社区310名孤老和重残等特殊服务对象每月发放服务券共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