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老人一个有保障的晚年
来源:宁夏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1-07-12
“世界人口日”关注人口快速发展,更应关注老年人数量急剧增长问题。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宁夏也不例外。目前,我区60岁以上老人已达65.05万,占总人口的10.31%,至2015年,60岁以上老人将达80万以上。如何让老人安度晚年?是一个值得去思考的问题,因为明天我们也要变老。
7月11日,家住银川市丽景雅居的陈女士高兴地告诉记者:“母亲的‘工资’又涨了,现在每月能领650元。”去年,陈女士动员生活在彭阳的母亲购买养老保险,因舍不得数万元钱,也不相信“哪有那好事!”,母亲迟迟未买,后来陈女士“强行”花2.9万元为母亲购买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当母亲拿着存折在银行试探性地取出“工资”,才知道“真有这好事”。“以前,虽然我们也经常给母亲零花钱,父亲也有退休工资,但母亲总是舍不得吃穿,但现在就不一样了。”陈女士告诉记者,自买了养老保险后,她每次回家都能看到桌上摆着以前很少见的零食。今年,陈女士丈夫生病住院,母亲还把积攒的“工资”送来让她补贴家用。
与陈女士母亲“自掏腰包”购买“保障”相比,银川市马老先生的“保障范围更广”。有退休工资的马老先生去年患冠心病住院花了4万多元,不但报销3万多元,而且今后每月760元的药费自己只需掏200多元。马老先生认为,正是有了生活、医疗等各种保障,他才能无忧无虑的坚持在自治区老龄办从事老年事业服务工作,才有心思坚持摄影、写作等爱好。马老先生指出,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是建立在老有所养、老有所居、老有所医的基础之上,老人安享晚年,一个完整的包括生活、医疗、福利等各方面的社会保障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据了解,近年来,我区逐渐建立和完善有关老年人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城乡困难老人纳入低保;超过1.6万五保对象被政府集中供养;200个居家养老服务站使5万多名老人在家门口享受各种养老服务;3万多名80岁以上老人每月可享受政府高龄老人津贴;有条件的城镇老人购买养老保险每月领取650元(之前是500元)工资并发放丧葬费;农村养老保险正在实施;2015年实现全区城镇社区全覆盖的“电子保姆已全面实施……配置以城乡医疗保险、农村危窑危房改造棚户区搬迁廉租房保障等制度,一个全方位普惠性的老年人医疗、福利、救助保障体系正在形成。”
“十二五”期间,我区又首次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政府专项规划,未来5年将投资逾7亿元从养老床位、特殊老人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等方面为老年人谋福祉。同时,我们也看到,养老服务设施不足、有关养老事业制度和政策缺失、部分单位和企业缺乏社会责任心等因素也“掣肘”着养老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