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老年教育 促进老年人的全面发展
来源:怀化日报 发布日期:2011-06-24
今年6月24日是《湖南省老年教育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颁布实施一周年。《规定》的颁布和实施,顺应了老龄化社会的发展要求,赋予了我市老年教育工作新的生机与活力,对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保障老年人继续受教育的权利,推动我市老年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和作用。
《规定》颁布实施一年来,我市老年教育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全市老年教育网络体系进一步健全,老年教育办学条件进一步优化,老年教育办学规模进一步壮大,老年教育现代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老年朋友的学习热情空前高涨。截止到去年底,全市共兴办老年大学(学校、教学点)82所,在校学员人数达15152人,老龄人口入学率达2.7%。通过发展老年教育,不仅让广大老年人学习了知识,陶冶了情操,丰富了精神生活,提高了生活质量,而且使老年人生存理念发生转变,积极发挥聪明才智,主动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真正实现了老年人的全面发展。尽管我市老年教育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但与人口老龄化日趋加重的形势相比,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们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把发展老年教育作为光荣而神圣的事业,科学谋划,开拓创新,务求务实,以更高的标准、更强的责任、更深的感情、更好的方法,全面推动我市老年教育事业迈上新台阶。
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发展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增强做好老年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老年教育工作的领导。要自觉把老年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合时宜的老年教育发展规划,努力把老年教育发展规划纳入到本地区“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完善的组织体系。建立老年教育投入和经济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增长挂钩的调节机制,重视老年大学机构建设,从编制、人员、经费等方面提供保障,把老年大学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步加大投入。在已建立的教学场地基础上,逐步扩大规模,努力改善办学环境,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因地制宜办好老年教育。协调好有关单位和部门,尽可能实现校舍设施、师资力量等方面资源共享,切实扩大办学覆盖面,努力满足广大老年人受教育的需求。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单位性质特点和职能,找准支持老年教育工作的切入点,每年至少为老年教育办1到2件实事,主动帮助解决老年教育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要进一步完善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坚持老年教育工作重心下移,在办好面上老年教育的同时,重点推动城市老年学校向社区延伸,县级老年学校向乡镇、村延伸,努力办好基层老年教育,形成点面结合、基础扎实的老年教育网络。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和完善老年大学办学条件。适应新时期党建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办好老干部党校,发挥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作用。结合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把老年大学办成人民满意的、有特色的、现代化的老年教育基地,不断提升学校持续发展力,为全市老年教育的健康发展起到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探索创办广播电视老年大学和网络老年大学,通过实施远程教育,办好最基层的老年教学网点,充分满足行动不便及农村偏远等地区老年人的学习需求。积极推进远程老年教育,最大限度地实现教育资源共享,大力提高老年教育的现代化水平。
要进一步推进教学改革,提升办学水平。老年教育是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照搬的经验模式,需要我们努力探索、大胆实践、勇于改革、
不断创新。要紧紧围绕深化教学改革,本着因地制宜、因需设课、因人施教的指导思想,合理调整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探索与老年人相适应的教学内容和方式方法,建立与地方实际相协调的教学运作模式和管理机制。遵循老年教育的本质和目的,坚持“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倡导先进的社会主义文化,为提升老年人生命质量和生活水平开辟新的路径,提供新的方式。注重教学的灵活性和多样性,积极开展经常多样、健康向上的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教学活动,让老年人在活动中展现才华、体现价值。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人文关怀,注重心理疏导,培育老年人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良好心态。进一步加大老年教育理论研究的层次和水平,不定期地组织研讨活动,对老年教育科研成果进行评选、奖励,并组织交流推广。老年教育工作者要主动顺应时代的新变化和老同志的新需求,加强学习,求真务实,在为老同志服务的过程中展示才干、提升境界,继续为推进我市老年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作者系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