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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养老双轨制”宜早不宜迟

作者:刘纯银 来源:红网 发布日期:2011-06-20


    “十二五”期间,福建将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保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年均增长10%以上。同时,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步伐,2011年实现制度全省覆盖。(6月16日《海峡都市报》)

    所谓老龄社会,是指老年人口占总人口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比例的人口结构模型。按照联合国的传统标准是一个地区60岁以上老人达到总人口的10%,新标准是65岁老人占总人口的7%,即该地区视为进入老龄化社会。根据2010年中国最新普查数据显示,60岁以上人口已占总人口的13.26%,65岁以上人口占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可以说我国是名符其实的老龄社会国家。

    尽管近十年来,国家在社会保障等社会政策、社会立法领域进行了积极的调整和改革,对解决企业养老金偏低的问题也作了很多努力——比如,自2005年起,国家连续6年7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养老金翻了近一番——但因其基数过低,差距仍然很大,一些地方甚至呈现越拉越大。特别是当前仍然存在的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制度实行的“双轨制”,造成“两个高工不如一个机关勤杂工,三个高工不如一个小学教师”的怪现象,以致高达94%的网民认为这种养老双轨制度不合理。

    其实,养老双轨制不仅拉大了收入差距,造成了社会不公,而且也严重影响了社会就业平衡和人才合理流动。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快,今后养老问题将日益严峻。所以,笔者认为:保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逐年增长固然是好事,但关键还要是在破除“养老双轨制”上有时间表,不能再拖延下去。正如网友们留言所说:在职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单位职工待遇上有所差别,尚能理解;但是,退休后大家都是“社会人”,如果待遇差别过大,就违背了公平正义的社会保障原则,也不利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

    不可否认,改革养老保障制度是一项事关每个人切身利益的系统工程。当前破除“养老双轨制”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固然是多方面的,但笔者认为:最为重要的不是政府差钱,而是缺少破除“养老双轨制”的动力。因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既是养老制度的制定者,又是受益者,他们不会主动拿自身利益“开刀”,而从长远发展角度考虑,破除“养老双轨制”又宜早不宜迟。特别是今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2011年要积极推进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所以各地职能部门不要再满足于养老金增长率上,要拿改革的责任感和勇气来,尽快制定出统一的、公平、公正、合理的让老百姓满意的退休养老制度,逐步实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满足老百姓对收入分配改革的强烈的愿望,不断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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