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龄化的忧与思
来源:南方杂志 发布日期:2011-06-09
人口老龄化,不是一个单纯的养老保障问题,它涉及到方方面面,是社会的系统工程,关系到国家稳定、社会发展
2011年7月1日起,凡年满70周岁的广州市户籍老人,每月将享受政府发放的长寿保健金30元。同时,80至89周岁老人的保健金由原来50元提高到100元,90至99周岁老人提高到200元,100周岁以上提高到300元。
记者近日从省民政厅了解到,广东省百岁老人高龄津贴已在全省建立,部分地区将惠及到70岁老人。
提高老人津贴,或许是广东应对老龄人口加剧的一个措施。但是在面对人口红利期缩短,老龄社会提前到来的今天,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广东1000万老龄人口的工作,已不单纯是个养老保障问题,而是事关稳定与发展的社会系统工程。
广东老龄人口已过1000万
我省每十个人中就有一个是老年人!
广东省老龄委近日公布,截至去年底,我省共有60岁以上老人1047万,超过全省总人口的12%,社会老龄化程度在全国各省份排在前列。其中,80岁以上老人165.3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6.3%,城乡独居老人比例接近50%。预计2020年,广东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490万人。
按国际通用标准,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7%或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10%,就表明进入老龄社会了。
广东从2000年之后,就已跨入老龄社会。“其实人口老龄化并不可怕,相反,适度的人口老龄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现代化的体现,是人类社会必经的阶段。只是过度与过快的老龄化,才会给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广东省社科院研究员、原社会学与人口学研究所所长郑梓桢说。
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中国的老龄化进程,与城市化不同步,养老服务体系、社保水平还没有准备好,就已进入老龄社会,即“未富先老”。发达国家用了近百年才完成的老龄化的进程,我国只用了二十多年就完成了。
广东不折不扣已有1000万老龄人口,但广东的老龄化程度在全国并不是最高的。“这与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广东有关。”郑梓桢指出,如果光算户籍人口,广东的老龄化水平与全国同步,但是加上外来常住人口,广东的老龄化程度反而低了。
“老龄人口的数量分子不变,分母变大户籍人口加上外来人口,算出来的分值就小了。这样表面看起来广东的人口老龄化进程是缓慢了,但是压力一点也没有减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郑梓桢说。
人口老龄化,在“未富先老”的情境下,会给社会和家庭带来沉重负担。因实行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等特殊背景,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更具复杂性。目前中国每个家庭平均仅有3.1人,城乡空巢家庭超过50%,农村留守老人约4000万,占农村老年人口的37%。家庭小型化、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四化”叠加,引发的一系列老年疾病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问题日益显现,给应对人口老龄化增加了难度。
郑梓桢认为,广东省还面临着老年人口基数大,地区分布不平衡,欠发达地区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发达地区等问题。
不单单是解决养老问题
目前,我省各地市已建立百岁老人津贴制度,同时珠三角地区部分城市开始为80岁或9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津贴。
这是我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具体措施。事实上,我省应对老龄化的战略研究,已在去年展开,相关政策也在积极推进中。
作为广东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课题负责人,郑梓桢认为,应对老龄危机首先应提高认识。人口老龄化,不是一个单纯的养老保障问题。它涉及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人际关系等各个领域,是社会的系统工程,关系到国家稳定、社会发展。政府和社会各界应给予高度的重视,把老龄事业当作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养老服务是公共服务的一部分,纳入公共财政。
据了解,我省养老服务经费目前尚未纳入财政预算,省各级财政预算中都没有“社会福利”的专项科目,此项经费主要依靠福彩公益金。老龄工作相对受到影响。
其次,郑梓桢认为,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规体系方面,先后有《广东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出台,但是由于老年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在个别地方及家庭,打骂、虐待、遗弃老年人的事件时有发生。
因此,有必要围绕老年人权益保障的主体、内容等,针对新的变化情况,制定出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法规性文件,并把国际和国内一些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进一步规范化、具体化。
第三,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城镇应加大力度推行“居家养老”、以社区服务为依托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事业。目前,广东省老龄委正在通过穗港合作,引进先进的养老服务理念,打造“居家养老服务示范平台”,推广“精细化”养老服务,把关怀带到家庭里去。
同时,提高老年人口福利,对老年人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园、使用文化体育公共设施、到医疗单位就医、享受老年津贴等项目,作出统一的优待规定。
郑梓桢还提出,十年后可以适度延迟退休年龄,这不仅能够减轻由于劳动年龄人口急速减少而带来的沉重社会负担,同时也是老龄化社会发展的必然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