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网站无障碍
  首页 | 协会简介 | 协会动态 | 媒体关注 | 政策法规 | 国际老龄 | 产业前沿 | 老年用品 | 老年文化 | 金融服务 | 人才培训
    会员中心 | 地方动态 | 热点专题 | 老龄新闻 | 专家视野 | 产业研究 | 宜居养生 | 老年旅游 | 科技养老 | 展会信息
 
当前位置 --> 产业研究 --> 阅读
由于诸多因素的制约,许多民办养老院面临生存发展难题——
民办养老院期待走出困境

 来源: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发布日期:2011-05-31


 ·阅读提示·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和国家对社会资金兴办养老服务业的鼓励支持,民办养老院前景看好。但目前许多民办养老院面临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优惠政策难落实到位、护理人员奇缺等难题,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重视与支持。

    养老机构前景看好

  位于巢湖市老明光路8号的九久夕阳红老年公寓,是一家民办养老院,住院老人常年保持在270人~280人之间。这家民办养老院的收费标准是每位老人每月1180元至1380元。相对于该市居民的收入水平,收费标准显得偏高。据该养老院一位负责人介绍,即使这样,“床位仍然比较紧张,尤其是特护床位”。

  按照联合国的传统标准,老年人口达到总人口10%的为“老龄化社会”,超过14%的即为“老龄社会”。截至2010年底,巢湖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占总人口的16.5%,提前进入了“老龄社会”。但目前,社会上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的现状堪忧,无论数量和质量均与需求有很大差距。

  以巢湖市为例,截至2011年4月底,该市共有公办公营养老机构6家、床位365张,民办养老机构3家、床位853张,与该市的实际需求差距很大。巢湖市民政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为缓解这一压力,近年来,该市各级政府除了加大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投入外,还大力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在土地供应、资金投入、税费减免、财政补助、社会融资、供水供电供热、免费服务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刚性需求加上国家的优惠政策,民办养老院的发展似乎一片阳光,但现状不容乐观。采访中,巢湖市九久夕阳红老年公寓的沈清萍告诉记者,大多数民办养老院目前都严重亏损;而那些规模小、床位低于50张的,甚至连维持生存都很困难。像九久夕阳红这样的省内连锁养老院“较高”的收费标准,也是最近两年才薄有盈利;服侍每位老人除去生活费、员工工资、场地租金、水电费等按每人每月1000元收费,基本所剩无几。如果老人出现意外,养老院还要承担风险。巢湖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科蒋科长告诉记者,由于投资民办养老院经济效益并没有想像的那么高,今年以来虽然通过电话咨询的人很多,但真正投资办养老院的人极少。

  经营面临多重难题

  民办养老院这块蛋糕之所以看起来诱人、吃起来乏味,有多方面原因。首先,国家优惠政策难落实。民办养老院属于社会福利机构,按照我省的相关政策,民办养老院除了按核定床位数可以获得50张以上每张1000元、200张以上每张2000元的一次性开办补助外,还可以享受用电按当地最低价格收费,用水、用气按居民生活用水、用气计价,电信业务按现行最优惠价格等各项政策照顾;但在实际中,除了一次性补贴,其他优惠政策却很难落实。九久夕阳红养老院目前只有电和燃气降到民用,水、电信等并没有享受优惠。

  其次,养老业法律法规不健全,民办养老院“风险成本”高。养老服务属于高风险行业,相对于公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院“风险成本”更高。有的小规模民办养老院,甚至因为一次意外事故就赔得关门。由于赔付风险较大,保险公司一般也不接保60岁以上老人的保险。国家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保障养老院的合法权益、明确养老院与老人子女之间的义务;一些子女则将养老院当成老人的最终监护人,甚至因老人生病或去世而上门闹事,这些都为民办养老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多麻烦。

  此外,护工难招是困扰民办养老院的又一大难题。一些民办养老院的管理人员在谈到这一问题时均大叹苦经:年轻人嫌脏、中年人难为情、年龄偏大的又干不动等,造成目前护理人员奇缺的现状。养老院的护工,现在大部分是年纪大、文化水平低的妇女。这些人缺乏专业服务技能,培训起来难度大,很难胜任服务工作。没有一支稳定、专业化的护工队伍,服务质量无法保证,直接影响了民办养老院的运营。

  各方助力健康发展

  民办养老业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壮大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千万个家庭及老年人的幸福生活;因此,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巢湖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认为,国家已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发展民办养老院的优惠政策,关键在于抓落实。地方政府要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功能,采取积极措施,在税收、地价、房租和配套收费等方面给予优惠和减负,尽可能降低其成本,以保证其基本收益和必要的回报。同时还要确保民办养老院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各项优惠政策。

  相关部门要加强养老业的研究,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明确养老院的权责,降低民办养老院的“风险成本”。民政及司法部门的一些专业人士建议,应尽快制定养老服务意外事故处理办法,公开、公正、公平地设定养老机构意外伤害事件的定性与处理程序,并对意外伤害事件的鉴定、赔偿、诉讼作出全面的法律规定,为保护民办养老院的合法权益提供基本依据。

  此外,利用现有的教育、劳动培训机构和力量,开展老年人护理方面的专业人才培养,为民办养老院输送源源不断的护理能手。具备条件的大中专院校可设置老年人护理专业,培养专业人才;各地的劳动就业培训部门要增加养老机构护理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内容,并针对不同老年人群体制订不同的培训内容。在采访中,一些养老机构负责人还呼吁,各级新闻媒体和宣传部门要加大对社会养老事业的宣传,积极鼓励社会爱心人士关心和支持养老事业建设,并为民办养老院提供各种志愿服务,补充机构从业人员的不足,以缓解民办养老院的用工压力。

 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等举办银发经济主题座谈…
 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
 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名…
 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名单
 【探索老龄服务创新模式,推动银发经济高…
 【获奖名单公布】2024年度首届居家适…
 “魅力科技·品质银铃·幸福中国” 20…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第十四联合党委 第一…
 
 
 应对老龄化:经合组织建议各国调整退休年…
 从延迟退休到提供培训 应对老龄化趋势各…
 疫情下的英国养老院:每周亏损1万英镑,…
 乌拉圭新冠肺炎病例超过600例 政府将…
 英媒:英国养老院护工迫切期待接受新冠测…
 健康老龄化已成为欧洲研究的重点之一
 除了老龄化,还有这点导致意大利新冠肺炎…
 英养老院征集志愿者陪老人网聊
 
 
  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关于印发《旅游景…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第三批大众创业万众…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 老年人…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国老龄协会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老龄产业标准信息网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
协会简介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版权所有 © 2010-
ICP备案号码: 津B2-20070187 天津盛世阳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制作
北京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 北京市公安局网络报警报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