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的老龄化社会 迟滞的社会养老制度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发布日期:2011-08-24
首先对比一组数据。2010年美国与日本65岁及以上老人占总人口比例分别为13%和23.1%,远高于我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 8.87%的比例。在比例上中国似乎优势明显,但从总量上看,挑战绝不容小觑。美国和日本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数分别为4033万和2944万,而中国这一数值将近是美国的3倍,日本的4倍。
与巨大的老龄人口数量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的人均收入。根据美国中央情报局《世界概况》给出的数据,把购买力平价因素考虑进去后,2010年我国的人均收入为7400美元,与美国的4.7万美元,和日本的3.4万美元相比,相差悬殊。
所以,未富先老在中国是一个真实的命题。养老无论对个人还是国家来说,都意味着巨大的挑战和压力。
问题还不止这些。城乡居民21033元和5919元(2010年数据)的年收入差距决定了城乡养老只能区别对待。从50岁就提前退休的工人到100多岁的长寿老人,不同的年龄,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也多种多样。
“中国老年人群体是一个在年龄、经济状况和身体状况方面高度分化的群体。”清华大学社会学教授裴晓梅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支持裴晓梅的论据俯拾皆是。当城市中月入3、5千的退休古稀老人为购买不到高品质的养老服务发愁时,中西部农村的耄耋老人正在为每月10元的零花钱与子 女艰难谈判;我们身边有很多坚持每周去香山爬山的花甲老人,也有不少80、90岁的老人常年孤寂地卧床不起,饱受不同程度慢性病的困扰,期待着更贴合他们 需求的有效帮助。
裴晓梅说:“目前中国社会正在经历一个尴尬时期:老年人口一半以上在农村,一半以下在城市。人口、社会和经济变迁已经瓦解了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基础,同时,现代社会养老制度的建设刚刚起步。这是中国社会在转型中遇到的问题。”
然而,老龄化没有耐心等待。50年代建国后第一次生育高峰期的人口几乎集体步入老年的现实,让解决养老服务不足的问题更显紧迫。
“其实我们现在之所以面临如此多的养老难题和压力,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裴晓梅表示。
《四世同堂》中的齐老太爷养老的需求仅限于基本的有吃、有穿、有住。这在乡土中国, 几代人同居一堂,很容易实现。随着生活条件的提高,人们对于生活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老人希望能过上有品质的退休生活。吃好、穿好、住好只是其中最基本的 要素,他们还需要更好的医疗服务、更多的精神享受。所有这些,已经不是家庭这样的社会单元就能轻松解决的问题。人们开始转而求助社会养老服务。
其实,这样的需求也契合了历史发展的脉搏。经济发展、收入提高,为这一切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性。历史大环境的改变确实让这一切变得有可能成为现实。毕竟,中国城镇居民全年人均收入已经由1991年的1570元提高到了2010年的21033元。
当经济带来的压力逐渐减轻时,人们又发现齐老太爷与儿孙日日共享天伦之乐的场景成为了奢侈品。家庭的小型化和空巢化让他们内心对于感情慰藉的渴望更加强烈。
……
需要解决的问题实在太多了。
迟滞的社会养老制度
与复杂老龄社会共存的,是我们相对迟滞的现代养老模式未备先老的现实。
国家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中国特色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但还有太多的工作需要做。实现现代养老模式的经济基础还有待加强,养老保障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依然薄弱,新的养老消费观念还有待培养……
摆在面前更现实的则是城乡老人所享受到的养老服务之间的巨大鸿沟。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跃生近日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在农 村,65岁以上老年父母靠儿子提供生活费用所占比例最大,若将“女儿”和“儿子”两类包括在内,子女供养比例占57.73%;享受社会养老保障者依然是少 数。
“由于中国当代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具有明显的二元特征,”王跃生说,“在社会保障体系相对完整的城市和在尚未真正建立健全保障制度的农村,老年人们的赡养方式也有了很大的不同”。
即使在城市,人们对养老服务也各存微词。城市里靠退休金生活的老年人达到75%,这其中很多老人因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他们对于社区服务有着更多样化的需 求;等年事已高,为了不给子女增加负担而决定去养老院安度晚年的老人也经常遭遇公办机构住不进,民办机构住不起的难题。
老吴两口子60岁了,两个人的退休工资加起来一个月只有3500元,这点钱想住进北京的养老院几乎不可能。“等我们80岁的时候,儿子还得有10年才退休,指望他们照顾肯定是不行的,希望到时候养老院不那么贵,要不,还得靠儿子补齐”,老吴颇为无奈。
这说明,相关养老政策的制定首先需要考虑的就是城乡老龄社会的不同特性。如果这还属于比较形而上的大话题,国家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坦言的养老难题则要现实和具体很多。
该负责人坦言:目前养老还缺乏统筹规划,体系建设缺乏连续性;社区养老服务和养老机构床位总量不足,供需矛盾突出;设施简陋、功能单一,难以提供照料护 理、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多方面服务;布局不合理,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政府投入比例少,民间投资规模有限;服务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行业发展 缺乏后劲;国家出台的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服务规范、行业自律和市场监管有待加强等。
除了服务体系建设的难题,养老消费习惯的培养也还 需要一个过程。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姚远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很多城市的退休老人一般都有比较高的收入,他们有能力购买更好的养老服务,比如请一个小时工 负责打扫卫生、请保姆照顾日常起居等,但他们的消费习惯还停留在多攒钱,少支出的阶段。“未来还需要培养和鼓励新型的养老消费习惯”。姚远补充说。
但是消费习惯的培养不能成为无源之水,怎样让老人敢于消费,是另外一个沉重的话题。
系统工程也该按轻重缓急来划分
采访中,几乎所有的专家都表示,养老问题太复杂,涉及领域太多。想真正把养老问题解决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
但这并不意味着要胡子眉毛一把抓。姚远表示,“我们应该首先解决最困难群体养老问题。现在很多养老问题是与其他问题交织在一起的,有的老人不光年龄大,身体还有残疾,有的老人生活已经完全不能自理,这些群体都是应该优先解决的。”
对于优先给最需要的人群提供服务是专家的共识。但裴晓梅也强调,最需要服务的人群指标应该细化。“比如,现在很多城市都发放高龄补贴,其实对于大多数有 较高退休工资的老人来说,100元或者200元的高龄补贴对他们的实际效益有限,而且这些补贴通常是以养老券的形式发放,使用过程中限制较多,所以效果并 不明显。但如果把这个补贴发放给失去劳动能力,又没有收入,但年龄并未到高龄年龄线的老人,可能效果会更明显”。
对于高龄津(补)贴政 策,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国已有14个省(区、市)建立了80岁及以上高龄津(补)贴制度,惠及800多万老年人,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得 到有力保障。为了推动高龄津(补)贴工作的健康和规范发展,并逐步形成制度,民政部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指导各地规范这项制度。一是要求各地以省为单 位,制定统一的高龄补贴标准,避免发生同一行政区域内标准不一的现象。补贴标准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二是要求各地将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全部纳 入补贴享受范围。有条件的地区,可扩大补贴享受范围,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三是要求各地依申请按月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计发高龄补贴(“依申请”的条件将会更 大程度的保障有需求的老年人,保障老年人的权利).
对于谁应该优先得到补贴,得到什么样的服务,如何实现公共财力与服务资源效益最大化 已经有一些先进经验。上海市研发的养老服务需求评估体系就是这样一个系统。该体系核心内容由“评估参数项目”和“评估报告”两部分组成,为确定个案照料等 级提供基础判断,结论分为“正常”、“轻度”、“中度”、“重度”四个等级。通过评估动态调整照料等级、补贴标准、服务内容等,充分体现了社会服务领域也 应该把“花钱的智慧”考虑其中。
长期研究国外照护经验的裴晓梅认为,养老还有一个误区,即缺什么补什么,没有深入的考虑“缺乏”背后的 原因。“比如,老年人看病难,我们就考虑从医院服务上来增加补充,这一方面导致老人医疗费用增加,另一方面,也加剧了医疗供给的紧张程度。其实,一些因为 衰老导致的慢性病是无法完全治愈的,这些慢性病需要的是更科学更合理的长期照护服务。我们应该在社区建立康复中心,培训专业人员为他们提供帮助,让他们能 平稳的度过这一时期。目前,这种机构的建立和专业人员的培训在我国还是空白。”裴晓梅说。
显然,我们不会因为问题复杂就放弃努力。改变一直都在,且目标更明确、步伐更坚定。
采访中,民政部相关负责人透露,民政部将在“十二五”期间在全国开展“老年福利事业推进年”,并组织实施“敬老爱老助老”工程。逐步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 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以收养“三无”、“五保”、低收入和失能老年人为主的供养型、养护型、临终关怀型养老机构的建设。加快老 年福利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加强老年福利事业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到2015年,全国初步形成一支规模 适度、结构合理、爱岗敬业、素质优良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