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备先老 未富先老
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挑战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发布日期:2011-11-07
“未富先老”是一个预警,警示社会在经济发展水平还相对落后的条件下,人口迅速转变导致的人口老龄化潜伏着危机;其积极的政策意义在于警示政府应该及早在经济、社会制度安排上做好准备。

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的老年人口(60岁及以上)总量为1.78亿,人口老龄化水平达到13.26%,劳动年龄人口(15—59岁)规模扩大到9.40亿,达到历史峰值,劳动力资源供给最为丰富,占总人口比重高达70.14%;0—14岁人口数量缩减为2.22亿,只占总人口的16.60%。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已经处在人口机会窗口开启最大的时刻,也是人口红利提供最大的时刻。
人口数量变化与人口结构演变相互交织,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社会领域:“未备先老”
人口老龄化已是一个严峻的客观现实。一方面,我国人口老龄化是超前于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养老、医疗等问题是在城乡社会经济二元结构的背景下同步爆发的,解决起来不仅没有足够的时间,而且这些问题相互交错、相互影响,在整体上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压力有一个放大效应。
此外,社会发展制度建设的滞后和社会公共政策的不足与近年来的经济高速增长形成鲜明对照,在社会发展方面,特别是事关民生的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改革步履蹒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农村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更是严重滞后。面对急速的人口老龄化,无论是养老、医疗,还是长期照料服务和公共资源分配等社会管理和社会政策体系,都处在“未备先老”状态,解决不好将会危及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政治稳定。
经济领域:“未富先老”
“未富先老”是我国老龄社会的显著特征,也是一个基本国情。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1999年进入老龄社会的时候,刚刚实现小康,人均GDP为840美元,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6。虽然我国目前已跃升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但还不是经济强国,人均GDP为4385美元,是日本的1/10和美国的1/11,人均GDP值与这两个国家相差至少100年,应对老龄社会的经济能力还比较低。
此外,我国社会发展水平较低。1999年我国进入老龄社会的时候,综合反映社会发展水平的人类发展指数(HDI)为0.567,略低于世界平均水平,2010年升至0.663,是自1970年以来世界人类发展指数进步最快的国家之一。尽管如此,我国人类发展指数仍然排名世界第89位,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
同时,目前我国城乡收入差距扩大,收入不平等在增加。我国应对老龄社会的社会发展水平还比较落后。
“未富先老”是一个预警,警示社会在经济发展水平还相对落后的条件下,人口迅速转变导致的人口老龄化潜伏着危机;其积极的政策意义在于警示政府应该及早在经济、社会制度安排上做好准备。
农村最先经受人口老龄化冲击
理论上,我国农村人口生育率水平比城市高,平均预期寿命比城市低,人口老龄化速度和程度应该比城镇低,现实中却恰恰相反。一方面,农村人口老龄化速度和程度均高于城镇,目前农村老龄化水平为14.2%,比城镇高3.5%;另一方面,老年人口城镇化水平滞后总人口城镇化水平,我国目前总人口城镇化水平为49.68%,但老年人口的城镇化水平只有不足40%,老年人口城镇化水平过半的时间至少比总人口要迟10年左右。
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是我国大量的流动人口改变了城乡的人口老龄化态势。流动人口加剧了农村的人口老龄化进程和程度,也增加了农村老龄问题的复杂性,如留守空巢老人、留守隔代家庭等,把农村推向人口老龄化大潮的前沿,而农村恰是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保障体系相对薄弱的地区,这给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出了更加严峻的挑战。
但我们应看到,人口年龄结构转变挑战与机遇并存,要客观地一分为二地认识,我国虽然拥有世界上最多的老年人口,但同时也拥有世界上最多的劳动年龄人口;我国虽然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但同时也是世界上人口年龄负担最轻的国家之一;我国虽然处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阶段,但也处于经济长期稳定高速增长时期;我国虽然处于老年人口高速增长时期,但也是物质财富和政府财政收入以更高速度增长的时期。在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过程中,我们要趋利避害,充分利用难得的人口机会窗口期,备战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
草根阶层的流动
——我国流动人口的数量与结构特征
作者:张翼
近年来我国流动人口的数量、结构以及流动趋势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而这些变化又直接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问题密切相关,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人口流动撼动我国社会“超固化结构”
第六次人口普查将离开户籍登记地半年及以上的、跨乡镇街道务工经商或随务工经商者生活的人口定义为流动人口,根据此次普查数据,我国流动人口已达到约2.61亿。如果减去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近4000万人口,当前我国流动人口数量已至少达到2.21亿人左右。在这2.21亿人口中,户籍在城市与城镇并且流动到其他城市与城镇的人口大约为5000万人,农村户籍流动到城市或城镇的人口大约为1.7亿多。
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我国的流动人口不论在数量上,还是在流动规模与持续时间上,都是世界移民史所罕见的。而正是发自于草根阶层的这种顽强的、持续不断而又波澜壮阔的大流动——尤其是农民工的跨区域大流动,才最终撼动了我国社会长期形成的那种“超固化结构”,改变了村落社会的落后格局,将中国的城市化水平提高到了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的49.68%——实际上,如果不是以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时间为限制条件,而以普查时间点人口为准,中国的城市化水平必然超过了50%,也就是说,当前我国已是一个以城市人口为主的国家了。
由于受我国经济发展梯度差距的影响,流动人口流动的主要趋势是:在区域结构上,从中西部地区流向东部地区;在区域内部,从经济欠发达地区流向发达地区;在城乡结构上,从农村流向城市——主要是大城市。
流动人口结构正逐年变化
了解流动人口的性别结构和年龄结构等,对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政策的出台具有重要意义。世界流动人口史告诉我们,在工业化初期,国内流动人口——尤其是自农村流入城市的人口会以男性为主,女性为辅;工业化中期阶段,流动人口中男女两性的性别比越来越均衡;到工业化后期或后工业社会,流动人口以女性为主——因为那时女性在服务业中的竞争力会强于男性。我国目前的抽样调查数据也印证了女性农民工数量正在迅速增加中,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家庭夫妇式迁移的比重大幅度增加,二是城市为女性创造了充足的就业岗位。
从受教育程度上来说,新生代农民工的人力资本大大高于老一代农民工。伴随高等教育招生量的增加与高中阶段职业教育的扩展,未来新建劳动密集型企业岗位必须以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为主进行宏观设计。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在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中,才能够认识清楚“以人为本”的“人”的含义,也让企业家明白“廉价劳工时代终结”的含义。
此外,农民工的收入虽然与前几年相比已有了明显增长,在民工荒的影响下,企业的招工难的确增长了农民工讨价还价的能力,使农民工具有不满足工资条件即抬腿走人的机会与能力。但学界还不能对农民工收入增长形成某种程度的“欢呼雀跃”,因为净增长的那一部分,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只抵消了通货膨胀的侵蚀。
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推进社会建设
流动人口的地区分布与结构状况正在发生重大变化,为刺激消费与扩大内需,国家也必将继续推进城镇化进程。因此,具有针对性地做好流动人口的社会管理工作,对于推动当前社会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为促进社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除其他因素外,以下两点需尽快落实:
其一,在政府行政上,就要以居住地为主建立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制度,强化流动人口的认同心理,一方面防止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形成社会隔离,另外一方面防止流动人口集体性抗争行为的大规模发生,维护稳定的社会局面。由于经验不足,我国在城市化中不可避免地形成了“城中村”。虽然某些特大城市已经通过拆迁和改造疏散了城市中心区的人口,但某些新型扩张城市却仍没有意识到“城中村”可能存在的集体抗争的危害性。发达国家的城市化历史证明,交叉居住有利于社会融合,分割居住极可能产生社会隔离。在第一代移民老年之后,第二代移民或新生代农民工的集体性社会抗争行为会更多。
其二,在流动人口家庭式流动特性越来越强化的背景下,流动人口子女随父母的迁移会成为常态,这就要求全国各级学校具有统一的教学大纲与课程设置。这是有效防止流动人口子女因为经常迁移而难以就近就地入学的前提条件,也是防止流动人口子女因为课本差异而需要重新购买教材的必要手段,更是防止不同学校课本差异而带来的难易区别与学习中接续困难的制度保障。同时,还需要逐步研究与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的高中阶段学习问题。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中国的生育水平有多低?
——兼评2010年中国人口普查及2010年联合国人口预测结果
作者:赵中维 陈卫
我国的总和生育率降至更替水平以下已有20年,围绕我国生育水平高低的争论也持续了20年。在此情况下,准确掌握目前的生育水平就更加成为影响制定国家长远人口、社会发展规划,保证我国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因素。
人口普查结果是研究人口问题、分析人口变化的重要资料。今年4月,中国政府公布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主要结果,联合国人口司也于今年5月发布了2010年对世界各国人口的统计、预测结果。本文对这些人口数据进行初步分析,并根据这些数据及其他有关资料对中国近20年的生育水平进行进一步考察。
我国近年实际生育率远低于1.8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结果显示,全国总人口为13.4亿,比第五次普查时的人口净增7390万。1990—2000年的10年间,我国人口增加了1.3亿,年平均增长率为1.07%。与上一个10年相比,近10年人口的年平均增长率为0.57%,人口增量下降了40%多。鉴于我国人口死亡率较为稳定,人口增量的大幅度下降在很大程度上是受生育率下降的影响。那么,我国的生育水平有多低呢?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2010年人口普查获取了高质量的人口数据,净漏报率为0.12%,也就是说,此次普查中全国13.4亿人口中仅少登记了160万人。根据普查结果,0—14岁人口为2.22亿人,15—59岁人口为9.40亿人,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8亿人。尽管更详细的数据还没有公布,这些结果已经为中国的低生育水平提供了新证据。
在将联合国对中国人口推算结果与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结果进行比较时,我们发现,两组少儿人口数据的差距较大。根据联合国人口司的推算,2010年中国0—14岁的人口为2.61亿人,比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的该年龄段的人口数多3850万人。由于中国目前的婴幼儿死亡水平较低,影响2010年0—14年龄组人口数的主要因素只有过去15年的生育率和育龄妇女数。因为联合国推算的中国育龄妇女数与普查登记的育龄妇女数相当接近,造成以上差异的主要原因只能是生育水平的不同。
联合国人口司对中国人口进行推算时使用了以下总和生育率:1995—2000年为1.80,2000—2005年为1.70,2005—2010年为1.64。如果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0—14岁人口数据是准确的,那么联合国人口司对中国2010年0—14岁人口数的推算就高估了3850万人。这表明他们对中国过去15年的生育率有明显高估。同样道理,如果这次普查的数据准确,中国过去15年实际的生育率一定会明显低于联合国人口司所使用的生育率。
那么,中国近年的实际生育水平有多低呢?为了在人口普查的少儿人口数据准确这一前提下对此进行估计,我们采取了以下做法。首先选用了与联合国人口司2010年人口预测中相同的1990年人口数和年龄性别结构,相同的生育模式和死亡模式及相同的平均预期寿命。在此基础上,我们根据2010年人口普查0—14岁人口数调整了1996—2010年的出生数,并对总和生育率进行估计,结果显示:如果人口普查的0—14岁人口数字准确,中国1996—2000年的平均总和生育率应该不超过1.60,2001—2010年的平均总和生育率应该不超过1.45,远低于中国官方所公布和确认的1.8的生育水平。
高估的生育数字影响联合国预测
以上得出的结论虽有道理,但一些读者可能会提出以下问题,因此我们作出简要回答。
第一,如果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是准确的,联合国为什么会高估中国近期的生育率?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和联合国人口司获得人口资料的渠道与对这些资料的取舍有关。在对各成员国的人口进行估计和预测时,联合国人口司更多地依靠各国政府所提供的人口数据。
第二,有无证据表明中国政府在过去15年中过高地报告了生育水平?在这方面,证据是存在的。从逻辑上说,2010年人口普查0—14岁人口数应该与国家统计局过去15年公布的出生人数相一致。由于2010年的出生人数尚不能得到,我们假设2010年的出生人数与2009年相等,由此得到过去15年的总出生人数为2.58亿。由于婴幼儿死亡的影响,他们中2010年仍存活着的约为2.51亿,比2010年人口普查0—14岁的人口多2800万人。更值得注意的是,国家统计局历年都进行年度人口变动调查。根据年度人口变动调查的样本量、抽样比及调查结果,可以推算出每年的出生数。但我们发现,政府每年公布的出生数要比这样直接推算的结果大得多。同样,政府近年公布的总和生育率也比根据年度人口变动调查数据计算的结果要高得多。这些高估的生育数字对联合国的人口预测产生了一定影响。
第三,若中国政府近年公布的出生数或联合国人口司2010年人口预测数准确,那就意味着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在0—14岁人群中漏登了2800万或3800万人,这有无可能?2010年人口普查是否出现大规模漏登?根据对目前可以得到的数据分析,如果这次普查中0—14岁人口漏报了2800万人,那么这个年龄组中的漏报率就将达到11%,超过平均漏报水平90多倍。显然这种可能性不太大。另外,政府公布的2010年人口普查的净漏报率仅为0.12%。如果0—14岁人口中有2800万人漏报,那么就意味着15岁及以上的人口有至少2600万人重报(因全国只净漏报了160万人)。但据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介绍,此次人口普查特别注意了漏报和重报的问题。例如,普查中发现并登记了1300万名以前没有户口的居民(绝大多数是少儿);普查中虽然出现重报现象,但这种重报在人口普查主要数据中已经去除,因此对结果没有影响。由此推理,15岁及以上的人口就不可能再有大规模的重报。在此情况下,如果0—14岁人口中仍有2800万人漏登,2010年人口普查的净漏报率就绝不可能是0.12%。
过低生育率影响社会长远发展
虽然近期生育研究没有发现大规模的出生漏报,所有有关生育的全国性抽样调查都显示出生育率一致地、持续地下降。从近15年来的历次人口变动调查、生育调查和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结果看,2000年之前总和生育率基本上在1.5左右,2001年以来基本上维持在1.4的水平。
既然如此,为何还会出现对生育水平的过高估计呢?主要原因是我们的认识落后于中国生育率迅速变化的形势。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很多人都不相信中国生育率在20世纪90年代初迅速下降到更替水平以下,并在此后进一步降低;他们认为人口调查中的出生漏报要比观察到的情况更为严重,并因此对生育水平进行上调。之所以不相信中国的生育率已大大低于更替水平,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没有看到中国社会的生育文化已发生了重大转变;一些人仍认为目前的低生育率是政府严格控制生育,而不是民众生育意愿改变的结果。这种落后的认识也导致目前一些人口预测和发展规划明显落后于实际人口变化。例如,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报告指出,中国未来30年的生育水平要保持在1.8。但报告中并没有探讨生育率下降到更低水平的可能性,以及当生育率降到更低水平后如何使其回升到这一目标。事实上,在过去十几年中,中国的总和生育率早已大大低于1.8。若真要保持1.8的总和生育率,那么,如何将生育率提高到这一水平已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了。
应特别强调的是,过低的生育率同样会对人口及社会的长远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在假定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可靠的前提下对中国未来人口发展进行了预测,结果显示,中国人口未来的变化将更为剧烈:总人口峰值更低,更早到来;达到峰值以后,总人口下降更为迅速;劳动年龄人口的变化与总人口基本一致,未来的劳动年龄人口规模更小,下降也更快;与此相反,我国的老龄化速度将会更为迅速。尽早认识这种变化并采取应对措施对促进中国人口的均衡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单位:澳大利亚人口与社会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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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1953年)全国总人口为601938035人
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1964年)全国总人口为723070269人
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1982年)全国总人口为1031882511人
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1990年)全国总人口为1160017381人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全国总人口为129533万人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010年)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
——访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穆光宗
作者:本报记者 王安丽
自20世纪80年代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我国在人口总量控制方面已取得巨大的成功,然而近年来出现的一些社会问题也让人们开始重新审视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各地呼吁放开计划生育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如何看待计划生育和独生子女问题?本报记者就此对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穆光宗进行了专访。
独生子女家庭可能面临多重风险
《中国社会科学报》:您说过,独生子女家庭是风险家庭。这个观点是在什么情况下提出来的?
穆光宗:在解读“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这一命题时,我们需要有全生命历程的视野,在母亲过了35岁临界适龄生育年龄、逐渐丧失再生育能力之后,独生子女家庭就变成了一个“高风险家庭”。一旦孩子出事,这个家庭就瞬间转化为“残缺家庭”和“悲苦家庭”。
早在20世纪90年代,独生子女生存风险开始陆续爆发。2001年6月,山东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秀银等率先在计划生育先进地区——山东荣成开展了大龄独生子女夭折的调查。我意识到“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是在2002年,当年我有幸和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合作深入甘肃、宁夏、湖南、四川等省区调研,访谈了几十个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其中有些是农村的曾经有过一个孩子但后来出事的“计划生育残缺家庭”。
我在四川访问一户23岁独子夭亡的家庭时,母亲对我哭诉:“儿子上山(安葬)时,自己真的不想回来。精神彻底崩溃,本来想自杀……看到别人的孩子,就想起自己的孩子。想儿子,求天不能,求地不得。在农村养儿防老,没儿子,就啥子都没了。没啥子脸见亲戚朋友。只好幻想能抱养一个七八岁的女儿,能同自己合得来。”大龄独生子女的死亡对一个家庭的打击几乎是毁灭性的,按这位不幸母亲的说法是,“身不残心已残”。
《中国社会科学报》:除了独生子女伤病残亡的风险以外,独生子女家庭还可能面临哪些风险?
穆光宗:前面提到的独生子女伤病残亡的风险可称之为“成人风险”,主要是夭折、重病的风险,随之也会给独生子女家庭带来“结构缺损风险”,主要指结构完整的三角形的独生子女家庭可能因为遭遇独生子女的“成人风险”而出现结构性的缺损,甚至是结构的瓦解。
此外,还有独生子女的“成材风险”和“发展风险”。“成材风险”是指独生子女缺乏一个良好的、可以实施“同伴教育”的成长生态,智力素质与非智力素质发展的不平衡几乎成为共识;一个中心也极易导致父母的溺爱,造成独生子女素质和人格发展的偏差、失衡,特别是个体人格、人际交往和社会发展方面的失败。“发展风险”是指这么一种担心,由于一些独生子女缺乏团队精神和吃苦精神,所以未来可能会在一定范围内影响社会发展的人力供应。
独生子女长大成人后还会经历“婚姻风险”,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成婚难,因为独生子女容易以自我为中心,个性强烈,生活能力不一定高,现实生活中已经有父母亲自为成年独生子女找对象的新闻了;二是婚后冲突可能会比较多;三是婚姻寿命可能比较短。紧随“婚姻风险”之后还有“养老风险”。
从国家和政府角度来说,独生子女社会的“国防风险”和“责任风险”也不能被忽视。前者是指在非和平时期,独生子女群体的战斗力是让人怀疑的。独生子女是家庭和社会神经的敏感点和脆弱点,家庭的牵肠挂肚构成了社会的共同关注和政府的小心翼翼。而后者是指一个文明社会的政府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越是大决策,越有大风险。风险决策必须承担起责任风险,规避风险、帮扶弱小、弥补损失、救助病患是文明社会、文明计生的四项基本通则。
独生子女的家庭养老能力不足
《中国社会科学报》:能给我们具体谈谈独生子女的“养老风险”吗?随着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这个问题是否会变得更严重?
穆光宗:独生子女作为唯一的养老责任主体,他们所拥有的养老资源更少,注定了他们的养老责任重大、心理压力巨大,这便是所谓的“养老风险”。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他们没有兄弟姐妹,所以亲属的养老支持几乎是不存在的;二是独生子女群体对不育和独子生育的偏好可能更强。
目前俗称的“四二一”家庭结构是脆弱的家庭结构,放长时段看,几乎所有典型的独生子女家庭都或多或少存在经济上支持、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养老风险”。从全生命周期来看,独生子女是负担最重的一代人。独生子女家庭到了生命周期的晚期迎来的是“独子老龄化”甚至是“无后老龄化”的挑战。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人口学特征是“独子老龄化”,而且大面积出现,人口统计发现,目前我国独生子女家庭估计达到1.5亿。由这么多“风险细胞”构成的社会充满了不确定性,所以可以说中国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进入了人口学意义上的风险社会,而且社会发展失衡的风险随着时间的推进在放大。这一特征和趋势可能进一步演变为“空巢老龄化”和“无后老龄化”,多重挑战将接踵而至,其内核是“孤独终老”。但我们很难找到对策,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很多空巢老人将不得不面临“痛苦老龄化”的严峻挑战。
《中国社会科学报》:放开计划生育政策能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老龄化问题?
穆光宗:人口老龄化并非不可逆转,对一个近似封闭的人口来说,关键在老年人口死亡率和新生人口出生率的高低。适当提高人口出生率可以缓解人口老龄化。对一个开放人口来说,人口的流动和迁徙也会改变常住人口的老龄化程度。
放开计划生育政策能够缓解但不能解决老龄化问题。少子化和老龄化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在理论上,适度生育有助于实现适度老龄化。重要的是改变子代的数量,但对大量独生子女家庭来说,这已经是幻想。对“四二一”或者“四二二”结构的家庭来说,能在理论上改变的是孩子(第三代)对自己的养老能力,而不是自己对父母的养老能力。
我们应该看到,即便普遍放开二胎生育,也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无法改变大批独生子女家庭养老能力不足的事实。为了应对这一挑战,国家需要努力建设老年社会保障与福利制度以及老年社会关怀和服务体系,实现边富边老、共建共享、和谐发展的目标。